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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衡南縣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房票製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HNDR-2025-01001





清政辦發〔20256



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衡南縣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

房票製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相關單位,相關項目建設指揮部:

《衡南縣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房票製安置實施辦法(試行)》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18日



衡南縣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房票製

安置實施辦法(試行)


為加快推進建設項目房屋征收工作,完善征收補償安置方式,縮短安置過渡時間,提高征收安置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省、市、縣關於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政策,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中推行房票製安置,現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房票製安置概念

房票製安置指由征收實施單位在貨幣補償安置的基礎上,向被征收人發放房票,由被征收人在政府商定的商品房等房源中選購房屋,並以房票折抵購房款的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式。

二、實施範圍

衡南縣城鎮規劃區內需要征收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建設項目,均可實行房票安置。

實行房票安置的項目,如被征收人所有家庭成員在衡南縣範圍內均沒有住房,原則上選擇房票安置方式,並按照不低於55平方米∕人的標準購買商品房。

三、組織機構

成立衡南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由常務副縣長任召集人,分管住建工作的副縣長任副召集人,縣政府辦、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審計局、縣司法局、縣稅務局、鄉鎮(街道)等單位為成員。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房票安置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具體實施。

四、房票登記及票麵金額

根據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相關政策及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人簽訂房屋征收補償房票製安置協議並騰空交付房屋後,向被征收人登記、發放房票。

房票票麵金額建議包括安置費、農村宅基地退出補償費、獎補性資金等;拆遷款、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費根據被征收人意願確定是否納入;征地款、搬遷費、過渡安置費、青苗損失補償費、附屬設施補償費等不計入房票票麵總金額,由征收實施單位以貨幣方式支付。各建設項目可根據具體情況對房票票麵金額組成款項予以調整。

五、房源籌集

房票房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自願報名參與,經住建、自然資源等部門審核後,與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簽訂房票安置合作協議。房地產開發企業所提供的房源須是現房,符合法定交付條件,保持房源信息全麵、及時、準確,且沒有權利瑕疵。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並對外公布。金融機構、稅務部門等抵押房源,可以申請作為可供房源。

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展示房源,組織集中購房活動,加強購房服務指導。

六、優惠政策

實行購房獎補,對憑房票購房的房票使用人,由縣財政按實際使用房票金額的4%予以獎補。在商品房網簽備案後1個月內,由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以貨幣方式支付給房票使用人。如領取獎補資金後終止購房合同退房,則房票使用人應將獎補資金退回。

七、使用管理

房票一式三聯,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征收實施單位、被征收人各保存一聯,應明確編號、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證號、房票金額、有效期等內容。

房票不得折現、質押。在滿足被征收人家庭成員至少有一套住房的條件下,經征收實施單位、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審核批準,允許房票轉用,但僅可轉用一次。

使用房票購買政府商定商品房的,由房票使用人直接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後,雙方將房票使用情況報征收實施單位、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登記備案。房票使用人購買的商品房總價高於房票金額的,高出部分金額由房票使用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貨幣方式自行結算。房票使用人購買的商品房總價少於房票金額的,可以進行拆票(或貨幣補償)。

房票發生遺失的,房票使用人應當及時向征收實施單位、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申請並按規定辦理掛失、補辦手續。

八、房票結算

房票結算由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與征收實施單位、被征收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共同結算。

房票有效期為3個月,3個月後仍未使用的,轉為貨幣安置方式,相關優惠政策不再享受。

使用房票購買房屋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後1個月內,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房票金額的40%,1年內再支付30%,剩餘款項在商品房網簽備案滿2年到期時付清。

九、工作職責

征收實施單位:負責擬定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房票製安置協議。

縣住建局: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政策的製定,委托並指導征收實施單位開展征收相關工作;負責房票製相關工作宣傳、發動、組織及簽約房地產項目相關審查等工作;承擔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日常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政策的製定,委托並指導征收實施單位開展征收相關工作;負責簽約項目用地、規劃等方麵審查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征收補償資金審核,加強房票製推行過程中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聯合相關單位開展項目征收補償資金結算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項目征收補償資金使用審計工作。

十、實施程序

(一)簽訂協議。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簽訂房屋征收補償房票製安置協議,明確房票票麵金額。

(二)發放房票。被征收人騰房搬遷後,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登記發放房票,征收實施單位支付未計入房票金額部分的征收補償等費用。

(三)組織購房。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組織房源,被征收人自願選購房屋,簽訂購房合同並支付房票。

(四)備案登記。購房完成並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後,雙方將房票使用情況報征收實施單位、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登記備案。

(五)結算管理。被征收人、征收實施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辦理房票結算,房票購房的相關優惠政策在結算時一並計算,並按照約定支付資金。

十一、監督管理

(一)建設項目征收補償安置及房票製推進情況實行"一項目一方案"、"一項目一結算"、"一項目一審計",各建設項目根據此實施辦法製定具體工作方案,報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審核。

(二)本實施辦法及未盡事宜由縣房票製安置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本實施辦法有效期為3年,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抄送:縣委各部門,縣人武部。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人民法院,

縣人民檢察院。

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418日印發


相關文檔:衡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解讀《衡南縣建設項目房屋征收補償房票製安置實施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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