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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自然資源局解讀《土地儲備和供應管理辦法》

 

 衡南縣自然資源局解讀《土地儲備和供應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範我縣土地儲備和供應管理,增強政府對城鎮建設用地市場的調控和保障能力,促進土地資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據原國土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辦法》[財綜(2018)8號]、湖南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加強全省自然資源儲備體係建設的通知》[湘自然資發(2020)55號]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製定背景  

本辦法所稱土地儲備是指縣政府為調控土地市場、促進土地資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組織前期開發、儲存以備供應的行為。

二、製定過程

縣土地儲備和經營委員會負責土地儲備、供應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和監督,審議縣級土地儲備計劃、土地供應計劃和土地儲備其他重要事項。全縣土地儲備和供應工作統一歸口縣自然資源局管理。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產業開發區、縣發改、住建、財政、審計、林業、生態環境、城管、重點辦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土地儲備的相關工作。

三、主要內容

土地儲備堅持政府調控、優化配置、顯化資產、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實行統一規劃、統一計劃、統一儲備、統一供應、統一管理。

四、主要依據

1、《土地儲備管理辦法》

2、《土地儲備資金財務管理辦法》

3、《關於加強全省自然資源儲備體係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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