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林業局解讀《關於加強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
為加強林地保護,規範建設項目臨時使用林地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第35號令)等相關法律法規,製定本監督管理的通知。
一、製定背景
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控製開發強度,調整空間結構,促進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給自然留下更多修複空間,給子孫後代留下天藍、地綠、水淨的美好家園。林地是全縣重要的自然資源和戰略資源,是森林賴以生存和發展的根基,是生態文明建設的空間保障和物質基礎。加強林地保護,嚴守林地保有量生態紅線,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黨的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實施最嚴格的源頭保護製度,落實用途管製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設美麗衡南的重要內容。
二、製定過程
在國、省對加強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的基礎上,結合我縣實際,草擬了《衡南縣關於加強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提高思想認識,堅持按照"誰占用、誰恢複"的原則,學通吃透臨時占用林地的相關文件精神,積極履職盡責,加大森林資源保護攻堅戰推進力度,確保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在我縣落地見效。
三、主要內容
通知明確了工作目標,確保了使用的範圍和條件,闡明了法定責任人、規範了工作程序、提高了恢複措施、細化了部門工作職責,保障了衡南縣臨時占用林地監督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衡南縣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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