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00000000/2020-65941
文號:清政通〔2020〕6號
統一登記號:HNDR-2020-00006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公開範圍:全部公開
信息時效期:
簽署日期:
登記日期:
所屬機構:衡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所屬主題:生態環保
發文日期:2020-07-15
公開責任部門:
HNDR-2020-00006
衡南縣人民政府
關於在衡南縣重點水域禁捕的通告
清政通〔2020〕6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9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1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全省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9〕4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決定對我縣“一江三水”實行全麵禁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捕水域和禁捕時間。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湘江近尾洲電站下遊衡南段為“四大家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永久禁捕,湘江近尾洲電站上遊衡南段及耒水、蒸水、舂陵水衡南段暫定禁捕十年。
二、禁漁期內嚴禁一切生產性捕撈。全縣所有涉漁“三無”船舶在2020年7月底前全部上岸,集中到鄉鎮(街道辦事處)指定地方封存、拆解;2020年8月1日零時起,在禁漁期內我縣轄區“一江三水”內不得再有捕撈漁船、捕撈漁網、捕撈漁民、捕撈生產,否則一律沒收,違反者將依法處罰。
三、嚴格限定釣具、釣法、釣餌。釣具數量要求一人一杆一線一釣。禁止在縣內禁捕水域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垂釣,禁止垂釣漁獲物上市交易。
四、嚴禁製造、銷售“地籠網”“布圍子”等禁用漁具;嚴禁任何組織及個人傳授“可視錨魚”等禁用的捕魚方法;嚴禁宣傳禁用的漁具和捕魚方法,嚴禁製作、銷售電力捕魚設備、設施等非法捕撈工具,違者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從嚴處理。
五、嚴禁縣內各水產品交易、餐飲等市場主體收購、加工、銷售、利用非法漁獲物。嚴禁水產品交易市場、餐飲行業以“河魚”“野生河鮮”等為噱頭的宣傳營銷行為,一經發現,從嚴打擊。
六、公安、農業農村、水利、交通、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製,開展集中整治執法專項行動,確保有禁必止,有案必查,從嚴、從重、從快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七、禁捕水域的屬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禁捕工作的責任主體,沿河村組是監管屬地責任人,要加強禁捕水域禁捕工作的政策宣傳引導,日常巡查布控,配合做好執法打擊工作。
八、凡暴力抗法、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遵守本通告,並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線索一經核實,給予適當獎勵。舉報電話:0734-8013160。
十、本通告自發布之日施行。
衡南縣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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