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省、市、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製,內容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項內容。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1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及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等方麵取得了新的進展。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麵的工作:
(一)全麵部署工作;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和縣政府的統一工作要求,我街道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街道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把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全麵部署相關工作,及時調整了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責任部門抓落實”的工作機製。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街道政務中心,具體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並承擔向陽橋街道辦信息公開工作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並指定了1名宣傳幹事,負責信息收集上報和審核監督工作。
(二)加強輿論宣傳;
我街道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縣級信息公開平台、微信群、宣傳欄、宣傳橫幅、宣傳板報等宣傳平台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堅持宣傳選題重導向、重策劃、重焦點,堅持信息發布求及時、求高端、求密度,注重突出重大災害性天氣和服務專題報道。努力創造條件,讓更多公眾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詢方式和基本內容,充分保障其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開展學習培訓;
組織召開街道、村兩級政務公開專題會議,對於各村、社區的信息公開聯絡員進行政務公開業務培訓,集中學習《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既嚴格遵循了保密製度規定,又做到了“應公開,盡公開”。製定工作要點,製定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內容、程序、方式、時限和保密性要求,加強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主動公開。
(四)進一步編製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持續更新,對需要了解本單位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引導途徑,方便群眾獲取信息。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配套製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認真總結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製定了本年全街道政務公開服務工作計劃,發至全體村(社區)、部門貫徹執行。
(六)進一步完善縣政府信息公開欄目;
切實按縣級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層層抓落實,把信息公開落到實處,聯絡員定期登錄黨政門戶網後台發布相關欄目信息,確保信息更新及時、準確、無誤。主動、及時、全麵公開政府信息。我街道政府門戶網今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0條,其中機構職能1條、領導分工11條、通知公告2條、工作動態31條、規劃總結1條、財政信息2條、人事信息2條。
(七)推進政務服務行政許可、公共服務實施清單公開;
對照行政許可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對政務服務事項梳理工作中的服務事項梳理、錄入等情況進行研究部署,倒排時間進度,確保各職能部門按照工作部署保質保量地加快推進,保障了工作的順利完成。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製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製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信息公開的內容、方式還有待完善。
2、宣傳力度不夠大,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對信息公開知曉度不夠高。
(二)改進情況
1、要進一步充實信息公開內容,突出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和監督檢查,強化組織領導,積極動員宣傳,建立齊抓共管、全員參與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製。
2、加大培訓、宣傳力度。全街道機關工作人員,尤其是具體承辦人員要加強《條例》的學習和培訓,規範依法辦理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水平。進一步調整充實工作人員。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人員隊伍建設,合理安排好專、兼職人員的工作任務,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公開效率和質量,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推進。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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