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製,內容包括:概述,主動公開,回應解讀情況,依申請公開,谘詢處理,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十一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我鄉2017年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完善和創新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了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麵開展了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麵部署相關工作。我鄉在接到上級相關信息公開文件後,鄉領導高度重視,將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程日程,成立了鄉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由鄉黨政綜合辦公室具體負責全鄉政府信息公開日常事務,指導、協調、監督全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積極配合衡南縣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開配套製度。 為更好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我鄉製定了信息公開編寫、申請公開、發布、保密審查、主動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一係列製度,出台了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以及考核辦法。要求各個信息公開單位成立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一位領導分管,一名業務人員專職負責信息公開工作。
四、落實國、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工作。根據省、市對政府網站的考核要求,我鄉在衡南縣黨政網開設了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專欄。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情況
1、主動及時、全麵公開政府信息。我鄉政府門戶網今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5餘條,其中概況類信息1條,信息公開目錄信息14條,涵蓋新聞動態,政策文件、領導活動、政府采購、公告公示、行政職權、專項經費等諸多領域。
2、強化政府決策公開。主動公開相市鄉政府文件、規範性文件及國省市部門文件12個,解讀政策文件4個。
3、加強執行力度公開。公開相市鄉各村社區財務14家,做到“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幹部一個清白”。
(二)公開形式 :
1、互聯網
通過衡南縣政府網(www.qclgf.com)信息公開欄發布。
2、互聯網+監督
互聯網+監督平台,公布14個村、社區,及鄉屬各單位惠民資金發放情況。
3、其它渠道
宣傳欄、宣傳牆。
公開相市鄉黨政班子姓名,分工管線。
公開脫貧攻堅政策,2017年脫貧名單等。
三、回應關切及政策解讀情況
無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無
五、谘詢處理情況
2017年,12345政府服務熱線共受理群眾有效訴求142件,群眾訴求主要集中在農林畜牧水利、社會保障、資源環境、城市管理、公安執法和交通秩序管理、生活公用、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管理等方麵。
六、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7年,我鄉無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發生。
七、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情況
2017年,我鄉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和減免情況。
八、機構建設和經費保障情況
我鄉成立了領導小組,由鄉領導擔任組長,鄉黨政辦全權負責信息公開工作相關事宜。鄉黨政辦成立了信息公開專門機構,設有信息公開工作兼職人員1名。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2017年,我鄉召開信息公開工作會議1次,組織信息公開工作培訓1次,參加培訓20餘人,主要針對信息公開相關問題。
十、主要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問題
一是個別領導重視不夠。由於個別單位以及鄉鎮主要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視不夠,致使信息公開聯絡員工作不積極,很多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更新不及時,主動公開的信息較少。
二是信息公開不全麵。相關單位主動公開的人事信息、財政信息及政府事項信息等較少。有的單位主要領導調整後,信息公開中的概況信息和領導信息都沒有及時更新。
三是發展不平衡。鄉財政所、民政辦等單位的信息公開比較及時,信息公開的種類也比較多,但是有些單位全年公開的信息則非常之少,單位與單位之間的信息開工作嚴重不平衡。
二、改進措施
一是完善調整信息公開直報係統。根據國省市相關文件,依照不同部門,組織梳理職能事項,調整細化信息公開目錄,完善係統開發。
二是完善責任追究製度。對信息公開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個人,要按照目標管理考核嚴格問責,對拒不公開信息公開的單位,要按照規定進行全鄉通報,以強有力的手腕推動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進行。
三是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分類設置。探索運用微信、APP等新媒體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新途徑,優先在涉及民生的公共服務部門針對熱點問題有選擇、有重點、有步驟地開通。
十一、附表
指 標 | 單位 | 數量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15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
製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15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其中:主要負責同誌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
1.當麵申請數 | 件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三)申請答複數 | 件 |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
2.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複數 | 件 | |
4.不同意公開答複數 | 件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四、行政複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142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1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麵的經費) | 萬元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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