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派何恒富等同誌到村任黨組織第一書記的通知
各村(社區)黨組織、鄉屬各單位:
根據《衡南縣從縣直單位選派幹部到村(社區)任黨組織第一書記管理辦法(暫行)》(南組發〔2017〕5號)、《衡南縣駐村幫扶工作隊管理辦法》(南組通〔2017〕45號)、《衡南縣派駐非貧困村幫扶工作隊管理辦法》(南組通〔2018〕19號)文件規定,經鄉黨委會議研究,決定選派何恒富等2名同誌到村擔任黨總支第一書記,具體安排如下:
何恒富同誌任相市鄉合溪村黨總支第一書記;
謝 璽同誌任相市鄉虎塘村黨總支第一書記。
中共衡南縣相市鄉委員會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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