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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絲塘鎮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脫貧攻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級部門決策部署依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文件《關於印發〈湖南省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36號文件、《關於印發<衡南縣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力推動貧 困勞動力穩崗就業,確保我打好打贏就業扶貧收官之戰,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優先扶持貧困勞動力務工就業,鼓勵企業更多招用貧困地區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的指示精神,確保完成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各項目標任務,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全麵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應有貢獻。

    二、工作目標

加大信息采集更新力度重點核實貧困勞動力的務工時間(縣內務工的不少於1個月,縣外務工的不少於3個月)、工資性收入(縣內務工收入全年累計不低於3000元,縣外務工收入 全年累計不低於9000元)、務工地點等指標,建立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工作台賬。組建鐵絲塘鎮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專班,壓實工作責任,凝聚合力,確保全鎮就業扶貧工作務實、過程紮實、結果真實。

    三、工作內容

    (一)成立鐵絲塘鎮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專班

    鐵絲塘鎮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專班組成人員:

召集人:羅齊林  鐵絲塘鎮聯絡主任

召集人:彭冬  鐵絲塘鎮副鎮長

 員:陽青青  鐵絲塘鎮扶貧工作站站長

        蔣玉蘭  鐵絲塘鎮勞務站站長

聯絡員:尹巧紅  鐵絲塘鎮扶貧工作站工作人員

        徐小科  鐵絲塘鎮勞務站工作人員

    鐵絲塘鎮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專班辦公室設在鐵絲塘鎮扶貧工作站,負責專班日常工作。

    (二)主要職責

    協調扶貧、勞務兩部門貧困勞動力務工就業數據互認,統一管理貧困勞動力務工就業信息定期更新維護;推動就業扶貧服務和政策落實落地;按月調度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負責全就業扶貧成效考核,做好脫貧攻堅考核有關準備工作。

    (三)工作任務

    1.成立專班。各村要成立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專班,安排專人負責,凝聚工作合力,全力推動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

    2.開展入戶信息采集。一是統一信息釆集表。統一使用《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信息釆集表》(見附件)入戶釆集貧困勞動力信息,信息采集表需入戶人員簽字,對采集信息準確性責。二是統一采集人員隊伍。由村委會牽頭,以駐村工作隊、結對幫扶幹部為主,負責采集核實人員信息,鎮勞務、扶貧部門提供協助,做好信息釆集表相關指標解釋及指導規範填寫工作。三是統一時間節點。各要組織好駐村工作隊、結對幫扶幹部開展業務培訓,《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信息采集表》由幫扶責任人入戶核對簽字填報,並於10 13日前完成數據采集工作。

    3.數據清理錄入。所有采集數據經鄉鎮工作專班確認後,分別在省勞務協作脫貧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數據庫”和扶貧開發信息係統“受疫情影響外出務工情況模塊”中於1015日完成比對錄入,核準一人錄入一人,確保數據精準有效。未專班認可的信息采集表,一律不能錄入雙方係統。專班對貧困勞動力外出務工信息的精準度負責。

    4.強化數據更新維護。10月份起,每月對係統數據進行更新維護。各要指導采集人員每月對上月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數據進行一次電話或入戶核實,將新增和有變化的信息數據,上報鎮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專班,經工作專班確認後分別在勞務、扶貧係統中完成錄入或更新。

    5.壓實數據管理責任。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數據精準情況 列入本年度各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內容,具體由扶貧、勞務部門負責落實。扶貧辦、勞務站每月開展數據比對和電話抽查,對數據吻合率低的各村予以扣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今年是決勝脫貧攻堅 的收官之年,促進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的任務十分艱巨。各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把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擺上議事日程,製定方案、精心組織,紮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各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要加強幫扶責任人的組織和培訓,確信息采集及時準確無誤,每月一更新。

    (二)加強部門協調,強化督促指導。按照職責分工,充分發揮工作專班作用,加強溝通協調,強化調度督促,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間節點完成並每月20日進行一次更新。

    (三)強化責任落實,明確責任到人村支部書記要加強調度負總責,鎮扶貧辦、勞務站配合,統籌安排好駐村工作隊、 結對幫扶幹部按時按質填好《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信息釆集表》。 各駐村工作隊、結對幫扶幹部為第一責任人,要對數據的準確性 把關,堅持“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對於工作推進不力, 落實不到位的各村鎮紀委將約談其主要負責人

    (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要全麵總結工作成效,整清工作思路,發現亮點線索收集典型案例,廣泛開展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為就業扶貧收官之戰提供強大輿論支撐

    附件: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信息釆集

 

 附件:         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信息采集表


本 信 息

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籍地


聯係電話


民族


核實情況

□未核實 □己核實 □聯係不上

當前狀態

口正常貧困勞動力 □暫時退出(O上學。參軍。服刑。暫時喪失勞動力)

口永久退出(O死亡O永久喪失勞動力)

是否務工

口是 □否

勞動能力

口普通勞動力 □技能勞動力 □弱勞動力或半勞動力

技能等級

口無 □初級 □中級 □高級 □技師

口高級技師

是否為兩後生

口是□否

文化程度


畢業時間


家庭地址


上年度10月至本年度9月

年度累計務工時間

個月

年度務工收入

具體務工時間

□2019

年10月

□2019 年11月

□ 2019 年12月

□ 2020

1

£ 2020

年2月

□ 2020 年3月

□ 2020 Q2020

年4月 5月

□ 2020 Q2020

5

2020

6月

□ 2020 年7月

□ 2020 年8月

□ 2020 年9月

□ 2020

年10月

□2020

年11月

□ 2020

 年12月

其中:靈活就業天數

外 出 務 工 情 況

已外岀務工情況

務工地點

市(州) 縣(市區) 鎮(鄉)

就業形式

口單位就業 £自主創業 □靈活就業 □農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

口就業扶貧車間    □就業扶貧基地   □扶貧公益崗位   □其他就業形式,請注明:

就業單位名稱


就業時間

    月

月平均工資

所屬產業行業

第一產業:口種植 口養殖           第二產業: 口技工 □普工

第三產業:口家庭服務業      □建築/裝修 口環衛/保衛/市政維護□行政/管理

口服務員/接待員/收銀,導購員       □其他,請注明:

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口是 □否

是否繳納社會保險

口是 □否

經幫扶實現就業

口是 □否

幫扶時間

         

是否返鄉創業帶動

口是□否

有組織勞務輸出

口專車、專列點對點輸送 口免費專場招聘會

暫未外出務工情況

未外出務工類型

□從未外出就業過(包括新成長勞動力)口就業轉失業

就業轉失業日期


是否有外出計劃

口是 □否

無外出意願原因

口轉業規模種養□務農□照顧家人口身體或精神狀態不佳 □主觀意願不強 □其他,原因:

外出務工意向地

市(州) 計劃外岀時間

計劃外出時間

意向崗位(工種)


期望月薪

返鄉回流情況

是否返鄉回流

口是 □否 返鄉回流原因 □因疫情 □因災 £因農忙 □因病 □個人家庭等原因

返鄉回流原因

因疫情  □因災  因農忙  £因病   £個人家庭等原因

返鄉前務工地點

市(州) 縣(市區) 鎮(鄉)

培訓意願

有無培訓意願

口有 口無

意願培訓工種


意願培訓類別

口技能培訓  □創業培訓

意願培訓日期


業 服 務 政 策

享受就業服務情況

備注欄

本年度享受

就業服務項目

口職業指導 次數:

貧困戶簽字:

釆集人(幫扶幹部)簽字:

采集人電話:

口職業介紹 次數:

口創業服務 次數:

口職業培訓 次數:

□其他 次數:

口未享受過就業服務



填表說明

  1. 此表隻釆集扶貧係統標注為“普通勞動力、技能勞動力、弱勞動力或半勞動力"的建檔立卡 貧困人員,扶貧係統標注為"喪失勞動力、無勞動力"的人員無須釆集。

    普通勞動力是指16周歲-60周歲具有勞動能力,但沒有取得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技能勞動力 指經過技術等級考試合格後,獲得人社部門統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執業資格證書的具有勞動能力的 人;弱勞動力或半勞動力是指16-60之間有勞動能力的病人以及60歲以上的健康人群,能夠從事 一些簡單勞動的人員;16-60歲喪失勞動力是指由於疾病、殘疾而喪失勞動能力;無勞動力是指16 歲以下未成年人和超過勞動年齡已經無勞動能力。

  2. 此表隻釆集2019年10月以來,有過外出務工經曆或當前正在務工的貧困勞動力。

  3. 此表已預先填入了扶貧部門或人社部門最新采集的數據,各信息釆集員隻需對現有的表格進 行核實補充。如貧困勞動力確屬外出務工人員,但係統無記錄,需完整填寫一張空白表進行補充。

  4. 釆集員每月定期對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信息進行動態更新,如貧困勞動力務工情況發生變 化,需及時填寫最新務工情況的釆集表,交當地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專班。

貧困勞動力穩崗就業工作專班每月20日前,對釆集員提交的信息釆集表進行確認,確認完 畢後錄入湖南省勞務協作脫貧綜合信息服務平台的“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數據庫”中,數據錄入完 成後,從省平台導出發生異動的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信息,交當地扶貧部門錄入扶貧信息係統。

填表規則

  1. “基本信息”所有信息項均需完整填寫,標有“口”的指標項為單選項,不得多選。

  2. “基本信息"中“是否務工",標為""的人員,需完整填寫“已外出務工情況”;標為 “否"的人員,需完整填寫“暫未外出務工情況

  3. "暫未外出務工情況"中"是否有外出計劃”,標為“否"的人員,需填寫“尢外出蔥願 原因";標為""的人員,需填寫“外出務工意向地、意向崗位(工種)、期望月薪"三項。對 無法清楚表達上述三項指標的人員,暫時將“是否有外出計劃",標為"”,待下個更新周期再 作釆集。

  4. 培訓意願"為選填寫項,如有培訓意願,則需要完整填寫“意願培訓工種、意願培訓類別、 意願培訓日期”。對無法清楚表達上述三項指標的人員,暫時將“有無培訓意願”,標為"”, 待下個更新周期再作釆集。

  5. "享受就業服務情況"有則如實填寫,無則勾選"未享受過就業服務”。

指標解釋

  1. 外出務工貧困勞動力:指從第一產業轉移到二、三產業就業的貧困勞動力,以及通過勞動力 獲得工資性收入的貧困勞動力。

  2. "兩後生":指貧困家庭子女中,初中、高中畢業後,5年內未繼續升學的人員。

  3. 年度累計務工時間:指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間,累計務工的月數,不足月的可用小 數標注,如"3.5"個月。原則上,縣內務工人員,累計務工時間要大於1月且年度務工收入要大 於3000元;縣外務工人員,累計務工時間要大於3月且年度務工收入要大於9000元。低於此標準 的人員,一般不予釆集。

  4. 就業形式中,單位就業指在正式企業建立了較為固定勞動關係的就業;自主創業指開辦了經 工商注冊的實體單位(隻釆集信息,不統計為務工人員);靈活就業指無正式就業單位的零散就業。

  5. 就業時間:指貧困勞動力在當前單位的上崗時間,如“2020年3月15日”。

  6. 繳納社會保險: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鄉居 民醫療保險不列入釆集。

  7. 返鄉回流:指失業後從縣外務工地返回戶籍所在縣,或縣內其他鄉鎮失業返回戶籍所在鄉鎮。

本年度享受就業服務項目:指2020年1月1日以來,當地人社部門為貧困勞動力提供的就 業服務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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