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工作指南>的通知》(國鄉振發〔2023〕4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南》),省鄉村振興局《關於組織開展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和中共衡南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有關要求,現就組織開展全鎮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內容
(一)識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以全省2023年防止返貧監測收入基準線(7500元)為依據,收入采集時間範圍: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對域內所有農村戶籍人口開展全覆蓋排查,及時將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全部識別為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以下簡稱“監測對象”),確保應納盡納。重點關注6類人群:①收入較低或下降明顯的,特別是去年收入低於1萬元且不升反降的脫貧戶;②就業不穩的;③產業失敗的;④其他突發意外事故影響較大的;⑤退捕漁民;⑥2023年以來有新申請的農村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對以上6類人群,要通過“一戶一畫像”,精準研判,符合條件的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此後,要根據《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確要求,對有新申請農村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的農戶按照監測對象認定條件進行逐戶排查,符合條件的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要堅決杜絕以落實低保為由不識別監測對象,堅決防止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通過低保等政策“一兜了之”。
(二)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按照堅持精準施策的工作要求,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麵排查,確保應扶盡扶。要重點排查是否根據家庭成員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因人因戶製定了切實可行的幫扶計劃;是否指定了結對幫扶責任人;是否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對有勞動能力、有意願的監測戶,落實了開發式幫扶措施;是否對符合條件的無勞動能力監測戶做好兜底保障;是否對弱勞動力半勞動力,創造條件探索落實了開發式幫扶措施。根據《工作指南》提出的明確要求進行判定,對有勞動能力、有意願的監測戶已落實開發式幫扶措施的,經鄉村兩級確認,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係統中標識“已實施開發式幫扶”;對尚未落實的,要逐戶製定針對性開發式幫扶計劃,加快實施幫扶措施,確保盡快落地見效。
(三)排查風險消除穩定情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進行回頭看,確保穩定消除風險。要重點關注家庭收入是否穩定超過監測範圍、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監測對象識別時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現新增的返貧致貧風險等情況。對標注風險消除不精準的,要按程序申請風險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後又出現新增風險的,要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重新識別並及時給予針對性幫扶。
(四)排查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指導意見》的明確要求,監測對象中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暫不標注“風險消除”。本次集中排查要按照《工作指南》提出的概念界定,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進行全麵篩查,由鄉村兩級進行認定,對符合條件的,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係統中標識為“整戶無勞動能力兜底保障戶”。
(五)排查其他風險隱患。在做好到戶到人集中排查的同時,要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重點關注災情、經濟下行和疫情的後續影響,及時排查防範產業項目失敗、規模性失業和就業不穩定等各類規模性、係統性返貧風險隱患。加強部門會商研判,因地製宜做好氣象、地質、水旱等災害風險隱患的排查預警,及時製定防範因災返貧的防範預案,提早做好相關工作,及時防範化解風險隱患。
(六)核實核準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在做好線下實地排查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加強信息數據的共享共用和應用分析。要著力提升數據質量,重點關注信息錄入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等突出問題,及時做好監測對象信息更新和完善相關工作。涉及監測對象“清退”和“風險消除回退”的,於6月8日前報縣鄉村振興局。
二、進度安排
(一)全麵動員部署(5月17日前完成)。
各村要細化本級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實施方案,采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31日前完成)。
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地區、所有農村戶籍人口,對照《衡南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戶摸底調查表》(附件1)開展全麵排查,確保不留死角,逐級填寫《衡南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明細表》(附件2)上報。按照“五步”畫像法(附件3)開展“一戶一畫像”,要把入戶排查和開展“一戶一畫像”工作有機結合,對6類重點對象精準畫像和研判,填寫好“畫像”工作調查表(附件4)。對未整戶外出的農戶,必須入戶進行排查;對農戶整戶外出等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聯係,了解掌握家庭現狀。要建立排查台賬,詳細記錄排查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三)信息采集錄入(6月8日前完成)。
對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在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係統中打印基礎信息對照表,逐戶核實核準信息。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四)提交總結報告(6月12日前完成)。
以村為單位形成排查工作總結報告和集中排查情況明細表(附件2)、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5),簽字蓋章後(含電子版)報鎮鄉村振興工作服務站。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鎮、村要把集中排查工作作為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抓手,積極主動發揮好牽頭協調、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作用,根據實際情況製定好具體工作計劃,列好責任清單、任務清單。
(二)壓實責任。鄉鎮聯點幹部,要堅決扛起集中排查組織責任,統籌聯點村支兩委幹部力量,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逐戶詳細排查,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同向發力,確保每個環節都能有效銜接,相互促進;村支兩委和駐村工作隊肩負排查主體責任,要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加強溝通協調,紮實開展工作,確保及時高效地完成此項工作。
(三)優化工作。鎮、村兩級要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實施防止返貧監測幫扶政策“明白紙”,推行“一碼通”。加強跨部門工作會商和信息互通,完善部門篩查預警監測方式,利用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台,加強數據共享共用,切實提高工作實效。要暢通群眾舉報渠道,第一時間核查核實線索,及時回應處理群眾關切問題。進一步加強對存在問題的反饋溝通,及時組織召開會議集中研判和整改,能解決的問題邊查邊改、立行立改,不能解決的問題,要與相關職能部門及時對接化解。
(四)確保質量。各村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采集的信息真實準確,同時持續開展數據清洗,不斷提升信息係統數據質量,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要認真總結提煉工作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隨時收集,及時上報。鎮黨委、政府將采取多種形式對各村工作進行調度,適時組織開展實地抽查暗訪,督促推進工作。對此次排查工作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優親厚友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追責。
衡南縣栗江鎮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