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稻穀目標價格補貼工作有關要求,保障農民種糧收益基本穩定,根據《衡南縣2023年稻穀目標價格改革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製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稻穀收儲製度和價格形成機製改革,增強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的靈活性和彈性,更加有效發揮市場機製作用。通過實施稻穀目標價格補貼政策,保障稻穀生產和優勢產區稻穀種植收益基本穩定,引導種植結構調整,促進增加綠色優質稻穀供給,保持我鎮稻穀生產基本穩定,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發揮更好作用。
二、工作內容
(一)補貼對象。鎮內水稻種植者。
(二)補貼麵積。以各村逐組逐戶摸底,參照2023年種糧成本補貼發放,據實申報,結合縣委糧食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開展對全鎮水稻(雙季稻)實際種植核查麵積為基準,確定稻穀目標價格補貼麵積。
(三)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為36元/畝。按上述補貼標準發放後仍有結餘的,對優質稻種植適度規模經營者(種植雙季稻3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種糧農民合作社、糧食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另外增加補貼,但增加補貼部分不得超過資金總額的30%,具體補貼標準按結餘資金額與補貼麵積測算。同時,結合實際,對受汙染耕地嚴格管控區種植的水稻不予補貼,減少重金屬汙染地區的稻穀種植;對國家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種植的稻穀不予補貼,促進綠色可持續發展。
(四)補貼範圍。補貼資金用於稻穀相關支出,主要兌付給稻穀實際生產者,不得另行調劑使用,嚴禁將補貼資金用於"非糧化"支出。
(五)工作流程。
1、組織申報。(1)召開業務培訓會。嚴格工作流程和發放要求,確保補貼發放工作按時保質完成。(2)依據稻穀目標價格改革補貼政策,做好本轄區組織申報及政策宣傳工作。
2、組級審核公示。申請補貼的稻穀生產者向當地村民小組組長申報當年實際種植稻穀的耕地麵積等相關信息;村民小組組長逐戶核實後,據實統計匯總,在本組(屋場)村民集中處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天,並拍照存檔備查,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後簽字蓋章,上報到村(居)委會。
3、村級審核公示。村(居)委會對本村(居)各村民小組上報的數據逐戶核實,在村組人流集中處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並拍照存檔備查,接受群眾監督。對公示期內有異議的,村(居)委會要組織相關人員調查核實,根據調查結果再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上報鎮人民政府。
4、鎮審核上報。根據各村(居)上報麵積,鎮人民政府組織逐村複核上報數據,並將複核無誤的數據經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後在鄉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並根據縣農業農村局抽查核實結果,錄入補貼麵積等補貼發放相關基礎數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專班,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強化責任,準確把握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確保政策精準實施。
(二)注重政策宣傳。稻穀補貼政策是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重要農產品保障戰略的具體舉措,要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工作,通過會議、廣播、宣傳欄、張榜公示、發放明白卡、微信等多種途徑,讓農戶了解稻穀目標價格補貼政策的意義、內容,提高各補貼對象的知曉度、滿意度和政策的導向性;要做好政策實施解讀工作,準確把握稻穀目標價格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確保補貼政策精準實施。
(三)嚴肅財經紀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在稻穀補貼資金申報、審核、分配、使用等環節中,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補貼資金;不得擅自改變用途,截留挪用補貼資金;不得違反規定向不符合條件的個人、單位(或項目)分配資金,不得擅自超出規定的範圍和標準分配或使用資金。對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職責權限,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紀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附件:主體申報表
衡南縣洪山鎮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主體申報表
主體姓名 | |
身份證號碼 | |
地址、電話 | 地址: 鎮 村 組 電話: |
耕地麵積 | 共有耕地麵積 畝(其中,自有耕地麵積 畝,流轉耕 地麵積計 畝 |
種植麵積 | 2023年種植水稻麵積計 畝,其中雙季稻麵積 畝。 各組實際種植麵積: |
賬戶信息 |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
主體承諾 | 本主體承諾所有申報資料和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都真實、準確、有效,若存在隱瞞、虛報、假報的行為,願意承擔相關責任和後果,特此承諾。 承諾主體簽章: 年 月 日 |
村(社區) 核實意見 | 經核實,該主體2023年實際種植水稻麵積 畝,其中雙季稻麵積 畝。 村(社區)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鄉鎮(街道) 核實意見 | 經核實,該主體2023年實際種植水稻麵積 畝,其中雙季稻麵積 畝。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人(簽章): 鄉鎮(街道)分管負責人(簽字): 鄉鎮(街道)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
備注:優質稻種植適度規模經營主體需據實填報此表,並提供身份證、土地流轉合同、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生產圖片等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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