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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洪山鎮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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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發【2020】58號


洪山鎮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征收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民政廳 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做好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20〕43號)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醫療保障製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實現覆蓋全民、依法參保為目標,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優化參保繳費服務,提升參保信息質量,確保基本醫保(含城鄉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參保率必須完成在95%以上,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


二、參保繳費政策

(一)參保對象範圍。城鄉居民醫保製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在我縣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

(二)繳費標準及時間。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280元/人。城鄉居民按年度以戶為單位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原因可適當延長至2021年2月28日(以戶為單位參保的可從2021年1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經核實未以戶為單位參保的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醫保待遇。

適當延長新生兒參保繳費期,新生兒出生後90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並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登記的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後,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

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特殊情形(具體指當年新遷入戶口、複轉軍人、未及時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新生兒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社會福利機構新接收的棄嬰兒、刑滿釋放人員、因勞動關係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後需要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排查發現建檔立卡脫貧戶或邊緣戶未參保的)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以按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三)困難群眾參保資助政策。對特困人員,一、二級殘疾人、孤兒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醫療救助和扶貧相關資金全額資助280元/人;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醫療救助渠道給予定額資助140元/人;對建檔立卡貧困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從縣財政扶貧相關資金予以全額資助280元/人;對困難邊緣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縣財政在扶貧資金中資助140元/人。其他符合政策的困難對象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從有關渠道給予適當補助。鼓勵有條件的村(社區)、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對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給予扶持或資助。

(四)繳費方式。具體收繳方式為:一是鎮財政所、衛生院及村(社區)代辦人員通過收現、智能POS機等渠道收繳。二是參保居民通過手機"湘稅社保"APP、"湘稅社保繳費"微信小程序、手機銀行填寫身份信息完成注冊後可自主繳費或代人繳費。三是居民自行前往縣域內各經辦銀行網點(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商銀行、華融湘江銀行)或通過線上渠道完成繳費,鎮內可前往農商行、郵政銀行完成繳費。四是新生兒、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特殊情形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可到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醫保窗口辦理參保手續。

通過收現繳費的,以財政所出具籌資票據作為繳費依據;通過銀行櫃台繳費的,以銀行收款憑單作為繳費依據;通過銀行智能POS機、銀行自助終端等智能機具繳費的,以機打小票作為繳費依據;通過"湘稅社保"手機APP、網上繳費終端繳費的,以電子訂單的支付憑證作為繳費依據。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衡南縣洪山鎮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征收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財政所、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衛生院、農商行、郵政銀行等站所主要負責人及村(社區)支部書記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衛生院,由衛生院唐金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加強部門協作。村(社區)作為城鄉居民醫保籌資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大局意識,精心組織力量,集中時間精力,做好參保政策宣傳和群眾動員,做實參保繳費和繳費台賬工作,做細參保信息審核、繳費依據送達、表冊資料上交等工作。

衛生院要主動作為,做好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工作,要做好城鄉居民醫保政策的宣傳和醫療服務,督促鄉村醫師配合做好代征、代辦工作。要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加大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宣傳力度,如宣傳資料的印製和發放。要做好醫保收繳工作相關資料的收集和數據匯總。

財政所要設立好繳費窗口,要做好籌資票據的發放、核銷及管理,及時劃撥城鄉居民醫保村(社區)工作經費。

民政辦、殘聯、扶貧辦、退役軍人服務站負責按要求提供核定的困難群眾人員名單(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紙質版)。

鎮紀委要做好基金征收情況的監督工作,嚴防截留、挪用基金現象發生。

農商行、郵政銀行要確保其繳費渠道暢通,並派專人與衛生院部門對接,提供繳費相關優質金融服務。

(三)優化繳費服務。建立"鄉村醫師+鎮財政人員+代征員"網格化管理機製。要大力推行湘稅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機銀行等"非接觸式"繳費方式。集中收納的資金即時通過銀行智能POS機、湘稅社保APP、微信小程序、銀行櫃台等方式完成參保繳費,並留存繳費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截留、挪用。要總結原有的經驗做法,堅持集中收繳,行政推動,由村(社區)組織幹部上門逐戶澄清底子,登記造冊,整戶征收,不留"空擋",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確保應保盡保、應繳盡繳。同時,各村(社區)要實事求是,收集異地參保的相關參保繳費憑證和身份證複印件作為佐證材料,並裝訂成冊,完善好2021年度戶籍人口未參保及異地參加醫療保險登記花名冊的相關內容,匯總形成電子文檔和紙質材料報送衛生院唐金明,聯係人:唐金明,聯係電話:13875613978。

(四)加強宣傳引導。探索創新醫保政策宣傳方式,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深入基層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城鄉居民積極主動參保(續保)繳費,切實保障參保繳費居民的合法權益。每參保繳費一戶,就要發放一份醫保政策宣傳單,讓廣大城鄉居民全麵熟悉城鄉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政策,深刻理解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政策,充分認識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形成"我要參保"的良好氛圍。

四、獎懲措施

為確保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費征收任務圓滿完成,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收工作納入村(社區)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範疇。鎮政府將根據《洪山鎮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征收工作考核細則》對各村(社區)進行考核。


                            衡南縣洪山鎮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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