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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江街道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通知


根據《關於做好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度我街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參保對象

1、具有車江街道戶籍,未參加職工醫保的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

2、車江街道轄區內在校學生;

3、非車江街道戶籍,取得我街道居住證的常住居民。

二、參保方式

1、我街道戶籍的城鄉居民(含中小學生及學齡前兒童)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參保;

2、在校中專學生(含新生)以學校為單位整體參保;

3、非我街道戶籍的常住人口以居住證人口數為單位在我街道居住地參保;

4、已經參加了職工醫保的,不再重複參保。

三、個人繳費標準

2024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為380元/人。

四、繳費時間

1、城鄉居民按年度以家庭為單位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24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除已明確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醫保待遇。

五、困難群眾參保政策

1、對特困人員(含重度殘疾、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醫療救助資金全額資助380元/人;

2、對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監測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給予50%資助190元/人;其他符合政策的困難退役軍人、困境兒童等其他特殊群體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按相關政策給予適當補助。

六、繳費方式

1、街道社會事業服務中心、財政所、衛生院及村(社區)代辦人員通過收現、智能POS機等渠道收繳;

2、參保居民通過手機"湘稅社保"APP、"湘稅社保"微信小程序、手機銀行等線上渠道可自主繳費或代人繳費;

3、參保居民自行前往縣域內各經辦銀行網點(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農商銀行、華融湘江銀行)或通過線上渠道完成繳費;

4、新生兒出生後90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並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登記的新生兒本人真實姓名,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後,自出生之日所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均可納入醫保報銷;因勞動關係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人員,在斷保90天內憑職工醫保參保憑證可以參加居民醫保,自職工醫保斷保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憑居住證初次在居住地參保,複轉軍人、刑滿釋放人員、未及時就業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可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低保對象、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成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困難群眾,穩定脫貧人口,經排查核實屬於客觀原因在集中參保繳費期未參保的,可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繳費。

5、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體指當年新遷入戶口、新生兒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職工醫保斷保的人員未在斷保90天內參保繳費)未能在統籌地區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以按當年度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繳費到賬之日起30日後享受醫保待遇,辦理地點縣醫保局一樓參保登記窗口辦理參保手續。

七、注意事項

1、通過收現繳費的,以街道財政所出具籌資票據作為繳費依據;通過銀行櫃台繳費的,以銀行收款憑單作為繳費依據;通過銀行智能POS機、銀行自助終端等智能機具繳費的,以機打小票作為繳費依據;通過"湘稅社保"手機APP、網上繳費終端繳費的,以電子訂單的支付憑證作為繳費依據;

2、2024年度醫保參保居民繳費後辦理門診和住院就醫隻需持居民身份證即可。

車江街道辦事處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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