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製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況
我縣是農業大縣,農業是用水大戶。長期以來,此項工作我縣在主管部門的努力下,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主幹工渠網工程基本完善,但離省、市政府對農業綜合水價改革要求還有差距。如農業水利工程建設中還存在用水計量設施配套不夠,供水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經費不足等現象,對我縣農業用水價格改革推進工作有一些影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2016〕2號)總體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也參照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5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此項工作由省發改委牽頭,會同財政廳、水利廳、農委、國土資源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紮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湘發改商價〔2017〕817號)。《實施意見》要求各市州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製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總體目標、落實任務、實施範圍。為此,关键词2起草了《衡南縣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文件起草後,关键词2先後多次征求了縣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四個成員單位意見,在充分吸收相關單位的意見建議後,進一步修改完善文稿內容形成了現在的送審稿。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分三部分,主要包括總體要求、改革任務、保障措施等內容。
(一)總體要求。按照"政府主導,綜合施策、兩手發力,高效利用、供需統籌,節約獎勵、因地製宜,科學創新"的原則,以完善農田水利工程配套建設基礎,以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製為核心,不斷提高農業用水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探索建立農業用水總量控製、節水獎勵效果明顯、精準補貼精準等高效運行製度,確保在2024年底前,完成全縣所有鄉鎮(街道辦)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任務。
(二)改革任務。按照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17〕1080號)提出從完善工程建設和管護機製、到強化用水管水機製、建立健全水價形成機製、建立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製等四個方麵進行協同配套推進體製機製改革。結合我縣的現狀,关键词2細化為具體可操作的八個方麵工作任務,按照部門職責抓任務進行落實。
(三)保障措施。從組織領導、部門責任、推進改革、資金管理、宣傳引導等五個方麵切實把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落實提出了关键词2的指導意見。
三、征收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55號文件,省發改委、財政廳、水利廳、農委、國土資源廳聯合印發的《關於貫徹落實紮實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湘發改商價[2017]817號)及《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實施方案》(衡政辦發[2018]4號)文件。
四、發文範圍
縣發改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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