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人民政府
關於組織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清政通[2023]11號
為增強全縣人民的國防意識,提高我縣人民防空應急行動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縣人民政府決定於2023 年 11 月 1 日上午在縣城試鳴防空警報。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報試鳴的時間
11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至9時49分。
二、防空警報信號與時長
預先警報:9時30分至9時33分,鳴36秒、停24秒、反複3遍為一個周期,時間3分鍾。
空襲警報:9時38分至9時41分,鳴6秒、停6秒、反複15遍為一個周期,時間3分鍾。
解除警報:9時46分至9時49分,長鳴3分鍾。
三、防空警報試鳴要求
設有防空警報器的單位,密切配合、各負其責,依法協助縣國防動員部門做好警報試鳴工作。防空警報試鳴期間,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人民群眾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衡南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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