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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應急管理局職能

    機構名稱:衡南縣應急管理局

    負 責 人:肖明劍

  辦公地址:衡南縣雲集大道1066號

  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聯係電話:0734-8551701

    電子郵箱:1146544928@qq,com

  傳  真:0734-8550561

 

衡南縣應急管理局(以下簡稱縣應急局)是衡南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衡南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和衡南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縣應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麵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於應急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權限內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程和標準,組織編製全縣應急體係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擬訂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係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製度,組織編製衡南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推進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係統建設,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製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誌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製,推進指揮平台對接,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權限做好駐縣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全縣消防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鄉鎮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縣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級、市級和縣級下達救災抗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片區服務中心、岐山辦事處)及縣工業園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權限內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製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製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商務和糧食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製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相關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縣應急局應加強、優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係,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製。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製,堅決遏製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麵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局負責組織編製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誌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製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縣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製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地火險、火災信息。

(2)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縣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台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縣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森林和草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縣應急局,以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縣商務和糧食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麵的職責分工。

(1)縣應急局負責提出縣級救災抗災物資的儲備需求,負責按權限提出中央、省級、市級和縣級下達救災物資的動用決策,組織編製縣級救災抗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縣商務和糧食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縣商務和糧食局根據縣級救災抗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中央、省級、市級和縣級下達救災抗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縣應急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3.關於交通運輸、鐵路、民航、水利、建築和城市公用設施、民爆器材、郵政、電信、旅遊、特種設備、消防、農業機械、商業貿易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民航、水利、建設、發改、衛生健康、城管執法、國防科技、郵政、工信、文化旅遊、市場監管、生態環境、消防、農業機械、商務糧食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縣應急局從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的角度,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上述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發證由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4.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縣應急局負責監督管理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條件審查和經營(不含批發)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燃放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製,依法打擊和取締煙花爆竹非法生產、買賣、儲存行為;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煙花爆竹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

5.關於工商貿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問題。縣商務和糧食局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包括商業貿易等)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6.關於明確園區管理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園區管理機構負責本園區內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衡南縣工業集中區黨工委負責本園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三塘鎮人民政府負責三塘工業園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洪山鎮人民政府負責洪山工業園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7.縣直有關部門和園區管理機構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對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以及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製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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