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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旅遊應急保障組織機構及職責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進一步明確並落實我縣旅遊安全責任,統籌做好旅遊安全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旅遊行業工作實際,現就組建衡南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特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組成

    主 任:萬倩雯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主任:劉澤民     縣政府辦黨組成員、副主任

       王祥彬      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

鄧詩婕     縣文旅廣體局黨組書記、局長

成  員:殷文斌     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  偉     縣文旅廣體局黨組成員

李啟明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副書記、 副局長

陸元連     縣委網信辦副主任

李俊文     縣交通運輸局二級主任科員

鄧建國     縣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王旭華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四級調研員

           蔣小林     縣農業農村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廖清生     縣林業局二級主任科員

           許定祝     縣公安局交警大隊 副大隊長     

           周浩龍   縣消防救援大隊參謀

衡南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下設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文旅廣體局,負責日常工作統籌、調度和承辦,由縣文旅廣體局鄧詩婕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王偉同誌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此後,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請書麵提交委員會辦公室,經審核後由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行文調整並報縣政府辦公室備案。

     二、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組織旅遊行業領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遊安全管理辦法》和國家相關政策等安全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旅遊行業安全生產有關政策、意見和建議,積極推進旅遊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標準體係的建立和完善。

    (二)加強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縣旅遊專業委員會工作運行機製,明確各成員單位旅遊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每季度召開1次成員單位會議,分析研判旅遊安全形勢,重點研究解決旅遊行業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定期向縣安委會報告。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依照職責分工加強旅遊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各成員單位的協作和配合。

    (三)組織旅遊行業、成員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製,製定年度工作計劃,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開展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調研,總結推廣旅遊安全工作經驗,建立和完善旅遊安全激勵機製,表彰先進,調動工作積極性。督促指導旅遊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重點地區探索實施線上監控預警和線下監管執法相結合的監管機製,推動旅遊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四)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聯合檢查督查。聯合開展旅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在重大節假日、重大旅遊活動、旅遊旺季、惡劣氣候前的安全隱患排查和旅遊安全預警。落實重大危險源的監控責任,實施動態管理。建立重大隱患掛牌督辦製度,確保整治到位。推動旅遊企業落實“一單四製”隱患排查治理,依法依規查處旅遊行業涉及安全生產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五)依照旅遊有關應急預案要求,在旅遊行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含涉險安全事故),按規定趕赴現場,指導開展應急處置、信息上報等工作。

    (六)督促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落實調查處理意見,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七)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並定期向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告縣旅遊安全專委會的工作情況。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負責統籌協調旅遊行業安全工作;負責督促、指導各級旅遊部門對旅行社、星級旅遊飯店、等級旅遊景區等旅遊企(事)業單位、場所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旅遊景區內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活動安全監管。

縣民族宗教事務局:會同相關部門共同監管宗教場所景區的安全生產、縣場秩序和文明宣傳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協調處理在旅遊場所從事非法宗教活動、借教斂財等行為;會同相關部門協調處置出境組團或入境團隊有關宗教方麵的異常情況。

縣委網信辦:指導督促全縣旅遊行業相關單位做好網上輿情的引導和處置等工作,協調做好全縣旅遊行業突發事件的輿情應急管理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監督涉旅企業及大型旅遊節慶活動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旅遊者權益的違法犯罪團夥,及時查處強迫消費、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行為。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全縣旅遊公路規劃編製、計劃申報和指導項目建設;完善旅遊客運服務體係,規範和加強旅遊客運市場管理;負責開展旅遊包車專項檢查治理,強化旅遊客運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督促旅遊客運企業加強車輛的安全和技術狀況維護,保障旅遊包車車況;加強旅遊客運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督促旅遊客運企業引導遊客安全乘車,防止重特大旅遊客運事故的發生。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協調、指導、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製度;督促相關部門編製和落實旅遊景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旅遊景區範圍內已辦理施工許可的在建工程的安全監管。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休閑農莊和以農業為主題的鄉村旅遊點生產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督促落實農業生產安全管理。

縣林業局:負責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地內(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依法開展涉林旅遊生產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景區內森林防火。

縣交警大隊:負責對旅遊客運企業的車輛及駕駛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查處情況與交通運輸部門和旅遊部門共享;指導全縣公安交管部門加強對重點旅遊活動、場所周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加強消防救援機構加強對旅遊經營企業(場所)的消防監督抽查,根據需要對旅遊行業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旅遊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在有關部門依法撤銷、吊銷企業行政許可並及時告之企業登記注冊機關後,依法辦理經營範圍變更或注銷登記;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無照經營旅遊企業。負責旅遊景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對公園、旅遊景區等公眾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實施重點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假冒偽劣旅遊裝備、設備等旅遊產品;負責旅遊景區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旅遊景區(點)餐飲單位及周邊超市、食品店、農家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遊團隊餐飲服務提供單位和地方傳統食品經營者開展監督檢查。督促落實景區管理單位責任,嚴禁無證無照餐飲單位進駐景區經營,推動旅遊餐飲示範創建,開展“明廚亮灶”建設活動,建立旅遊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機製,不斷提高旅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組織成員單位研究提出旅遊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對策措施及工作建議。

    (二)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旅遊安全聯合檢查,督促落實重大旅遊事故隱患整改。

    (三)承辦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四)調度、分析旅遊行業安全生產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向縣安委會、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和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工作情況。

    (五)根據省文化和旅遊廳、縣委縣政府、縣安委會要求,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和事故通報,提出針對性的安全防範措施。

    (六)參與旅遊安全巡查工作,參與研究縣文旅廣體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宣傳營銷中涉及旅遊安全的相關工作。

    (七)旅遊行業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險情時,負責同誌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及時趕赴現場,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

    (八)負責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的日常聯絡工作。

    (九)承辦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和縣安委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工作製度

(一)會議製度。

    1.全體會議。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每季度召開1次全體會議,全體會議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開,副主任及全體成員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全體會議的主要內容為:研究落實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工作機製,傳達國家和縣委、縣政府、縣安委會有關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與工作要求,研究審定旅遊安全重大工作與重要事項,通報全縣旅遊安全領域工作情況,調度部署相關工作等。會議議題由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報請主任或副主任審定。 

    2.專題會議。遇有重大旅遊安全問題,經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主任同意,召開專題會議。專題會議由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或其辦公室組織召開,成員單位負責人和聯絡員參加。

    下列情況應召開專題會議:

    (1)發生較大及以上旅遊安全責任事故的;

    (2)貫徹落實國家、省委省政府、縣委縣政府、縣安委關於安全工作的緊急指示,遇到重大活動或重要事項,需要部署專項行動的;

   (3)發現重大旅遊安全隱患或其他重大旅遊安全問題,需要緊急協調處理的;

   (4)其他需要專題研究討論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專項檢查製度。每半年組織至少1次旅遊安全生產專項檢查,由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帶隊,相關成員單位參加。

(三)報告製度。每季度向縣安委會報告旅遊安全工作情況;或根據工作需要報告。

(四)簽發製度。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文件由主任或副主任簽發。

     六、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製度

(一)聯絡員製度。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確定一名責任科室負責人擔任聯絡員,負責與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聯絡與協調工作。聯絡員要求相對固定,報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備案,如有變動,應及時報告。

    (二)會議製度。承辦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召開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聯絡員會議,會議由縣旅遊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體或部分聯絡員參加。

    (三)信息報送和通報製度。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應定期或根據需要向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旅遊安全工作情況。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每季度向成員單位通報旅遊行業安全生產形勢並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四)簽發製度。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文件由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或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簽發,並抄送縣安委會辦公室。

    七、成員單位聯絡員工作職責

   (一)負責與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聯絡與協調。每年7月和12月5日前向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本領域安全形勢分析材料和工作總結,並根據需要不定期上報相關資料;做好重要文件、通知及會議精神的上傳下達工作;及時向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工作信息。

   (二)及時掌握本行業(單位)旅遊安全工作動態和重要工作進展情況;按要求向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報告安全工作的計劃、總結和信息等相關材料。

   (三)在重大活動、重要節日及其他重要時間節點,按要求向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報送有關工作情況和信息,確保信息準確、及時。

    (四)協助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開展行業(單位)旅遊安全調研與統計工作,提供有關信息、數據和資料。

(五)參加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的會議、培訓等活動。

(六)完成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衡南縣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

衡南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代章)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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