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經過表決通過,同意接受:曠詩秦同誌辭去衡陽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報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同意接受:曠詩秦、周向陽、李小華、陳康文、邱清毅、劉素軍、曹彪等七位同誌辭去衡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其中,周向陽、李小華兩位同誌的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職務相應終止。
接受唐湘黔同誌辭去衡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接受歐東英同誌辭去衡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報衡南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
決定免去:
李久揚同誌的衡南縣公安局局長職務;
廖飛波同誌的衡南縣信訪局局長職務;
賀能君同誌的衡南縣衛生健康局局長職務;
周海生同誌的衡南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
楊冬明同誌的衡南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劉傳偉同誌的衡南縣水利局局長職務。
免去:
李小華同誌的衡南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王秀會、劉蔚、江黎明等三位同誌的衡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
何中青同誌的衡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吳文林同誌的衡南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職務;
賀忠良同誌的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職務;
謝昭棟同誌的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決定任命:
曠詩秦同誌為衡南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蔣璞同誌為衡南縣公安局局長;
邱清毅同誌為衡南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江佰虎同誌為衡南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雷新華同誌為衡南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局長;
廖飛波同誌為衡南縣水利局局長;
劉豔同誌為衡南縣信訪局局長。
任命:
歐東英同誌為衡南縣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主任、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褚芬同誌為雲集街道人大聯絡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謝昭棟同誌為衡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羅偉宏同誌為衡南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郭飛同誌為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王惠同誌為衡南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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