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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統計局單位職責

  機構名稱:衡南縣統計局

        負責人:王海軍

        辦公地址:衡南縣雲集街道雅園路

   辦公時間: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聯係電話:0734-855149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傳真:0734-8551497


第一條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衡南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4號),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衡南縣統計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衡南縣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麵貫徹落實省委、市委、縣委關於統計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統計製度和統計方法的改革,完成國家、省、市和地方統計調查任務;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二)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劃,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係和統計指標體係,擬訂國民經濟核算製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製度和全縣投入產出調查,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劃與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麵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全縣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製度、共享製度和發布製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谘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縣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製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管理地方經濟社會調查中心、數據管理中心,組織協調全縣城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普查和民意調查工作。

 (十)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管理中央和省、市、縣財政安排的統計專項經費以及中央和省財政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十一)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係統和統計數據庫係統,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加強統計基礎建設和統計信息化係統建設。

(十二)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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