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委審[2020]1號
關於印發《衡南縣2020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通知
縣委審計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衡南縣2020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已經縣委審計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中共衡南縣委審計委員會
2020年5月11日
衡南縣2020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推動黨和政府重大決策貫徹落實、打好"三大攻堅戰"為重點,依法全麵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推進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全覆蓋,護航衡南"四區一花園"建設。
編製原則:堅持審計監督全覆蓋,適當控製審計項目數量,預留時間實施上級審計機關安排項目和縣委縣政府臨時交辦事項。近兩年已接受審計的單位,原則上不再納入計劃範圍。圍繞三大攻堅戰,持續加大扶貧領域審計力度。經責審計關口前移,突出任中審計。審計項目實施盡量與縣委巡察同步,避免重複監督。遵循縣績效考核標準,以優秀審計項目及報告、案件線索移送、大要案查處、計算機審計應用、審計信息及要情等事項為重點,納入審計機關績效考核重要內容,配套獎懲措施,獎優罰劣,提升審計質量和效益。
省市統一安排審計項目5個,本級年度安排預算執行審計、財政收支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等項目30個(其中與縣委巡察同步實施11個),實施縣委審計委員會臨時安排的審計項目。根據工作需要,實施政府投資審計項目若幹個,適當安排檢查(稽查)項目,其中民生資金專項檢查項目2批次(重點關注扶貧資金)、財政財務監督檢查1-2次、重大項目稽查1-2次。
一、全省統一實施項目(3個)
1、湖南森林生態恢複和發展項目
2、湖南農產品產地安全質量提升工程項目
3、農業綜合開發長江綠色生態廊道項目
二、全市統一實施項目(2個)
1、縣(市區)醫保基金審計
2、農村環境整治專項資金審計
三、預算執行審計項目(6個)
1、縣財政2019年度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
2、縣財政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3、縣商糧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4、縣統計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5、縣司法局2019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6、疫情防控資金及捐贈款物專項審計
四、財政收支審計項目(13個)
1、縣委辦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同步巡察)
2、縣委政法委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同步巡察)
3、縣委編辦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同步巡察)
4、縣醫保局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同步巡察)
5、茅市鎮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同步巡察)
6、硫市鎮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同步巡察)
7、柞市鎮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同步巡察)
8、縣一中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
9、縣教師進修學校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
10、縣中醫院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
11、縣婦幼保健院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
12、縣防洪堤管理所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
13、縣龍溪橋水庫2018-2019年度財政收支審計
五、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10個)
(一)離任審計
1、原縣行政審批局黨組書記、局長唐耀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巡察)
2、原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賀遵元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3、原縣交警大隊大隊長符方華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4、原縣糧油服務中心主任劉宏權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5、原江口鎮黨委書記楊宏輝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6、原茶市鎮黨委書記羅惑敏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二)任中審計
1、縣公路建設養護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劉傳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巡察)
2、縣科工信局黨委書記、局長倪勇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巡察)
3、栗江鎮黨委書記周小雲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同步巡察、含自然資源資產審計)
4、縣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楊鬆柏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六、政府投資審計項目
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的意見》(清政發[2019]2號)精神進行安排部署,並對部分上級有要求,或者現實有需要的項目進行直審。
七、檢查(稽查)項目
1、民生資金專項檢查。根據工作需要,對扶貧、林業等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民生資金專項檢查,重點關注扶貧資金。
2、財政財務監督檢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1-2次財政財務監督檢查(可跨年實施)。
3、重大項目稽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1-2次重大項目稽查(可跨年實施)。
八、其他項目
1、縣汙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轉讓涉改審計
2、縣委審計委員會臨時安排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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