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國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範》,為做好此項工作,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範〉實施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3〕32號),明確了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範檢查標準與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範首次檢查工作程序,要求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建立屠宰質量管理專家庫,嚴格專家遴選、聘任和管理,加強業務培訓,確保專家庫成員全麵準確掌握屠宰相關法律法規,按照要求開展檢查。
二、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專家管理體係。明確《辦法》製定的依據,專家庫的組建和管理單位。以及專家庫的建立和管理原則。二是明確專家庫建立的條件和申請程序。第四條"專家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明確了具有副高職稱以上或者從事與生豬屠宰相關的管理、執法、技術、研究或者生產工作滿5年以上的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並通過農業農村廳發推薦專家通知,自薦人員經所在單位審核並填寫意見,由省農業農村廳確定專家名單。三是明確專家的權利與義務。明確了組長負責製和專家組的數量,製定了取消專家資格,以及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專家的義務。四是明確其他情況。明確了專家庫的解釋權,規定了本辦法實施時間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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