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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衡陽市城區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管理的通告


為有效降低高排放車輛環境汙染,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現就加強我市城區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北二環-蒸水南路(北二環至衡州大道)-翠竹路-臨水路-銀星路-楊柳西路-規劃路-華新南路-南三環-東三環-衡州大道-新園路-船山東路-東二環-北二環的合圍區域(不含區域內高速公路)全天24小時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

二、北二環-蒸水南路-衡州大道-華新南路-南二環-東二環-東風南路-衡茶路-清泉路-雙江路-衡州大道-東三環-雁城東路-衡茶路-衡州大道-東二環-北二環的合圍區域(不含蔡倫大道和東三環)實行國Ⅳ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製通行;早上7時至夜間21時上述區域禁止通行,其他時段,可以向公安交警部門申領貨車通行碼後允許通行。

三、輕型封閉式廂式貨車(含新能源),輕微型多用途貨車(俗稱:皮卡),軍警車輛及其它執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含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通行不受本通告限製。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與輕型廂式貨車有同等通行權。

四、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或PM2.5濃度高於全國平均值時,公安交警與生態環境部門將在特定時段對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進行臨時動態管控。

五、相關車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市生態環境、公安交警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六、本通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衡陽市城區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製通行區域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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