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衡南縣公安局2019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製定縣公安局加強隊伍管理、法製建設、執法活動、後勤保障和警務督察的具體措施,領導全縣公安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分析研究本縣社會治安狀況出現的新問題,掌握影響轄區穩定、危害國內安全的新情況,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麵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建議、對策和處置方案。
3.負責本轄區刑事案件、經濟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偵破、查處。
4.負責治安管理工作。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領導、監督、承擔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協助有關單位教育、感化、挽救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為的人員,了解掌握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人員的現實表現,對判處管製、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5.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承辦和指導全縣公民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華僑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業等行政管理工作;承辦和指導全縣公安外事工作。
6.負責消防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求援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落實《消防法》規定的各項措施。
7.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領導全縣公安機關維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權限內的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8.承擔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組織實施網絡監控工作。
9.防範、處理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10.組織、協調本轄區恐怖活動的防範工作、偵察工作。
11.領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強製隔離戒毒所的管理工作;承辦縣級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行政複議、聽證、應訴、國家賠償以及勞動教養案件等工作。
12.組織實施對到衡南縣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來賓以及省、市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對重要警衛目標、重大會議和重大社會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13.負責本轄區毒品案件的偵破;組織開展禁販、禁吸、禁種、禁製毒品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4.研究製定加強全縣信息技術、刑事技術方案、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15.研究製定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裝、經費、基建等警務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導、監督局屬各單位警務保障標準、製度的落實工作。
16.領導和管理消防大隊、武警中隊,按照規定權限對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保衛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17.貫徹落實公安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研究製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宣傳、優撫、表彰等方案和具體措施;按規定權限管理機構、編製、警銜、工資及幹部人事工作。研究製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的規章製度和具體措施,組織領導督察工作,查處、督辦違法違紀案件。
18.指導縣內林業部門公安機關的業務工作。
19.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機構設置
局機關設指揮中心、政工室、警務保障室、工會、督察大隊、信訪室、刑偵大隊、治安大隊、經偵大隊、禁毒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法製大隊、網安大隊、國保大隊、巡特警大隊、拘留所、看守所等十七個科室,機關黨委、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2019年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一)衡南縣公安局本級
(二)三塘派出所、洲市派出所、譚子山派出所、雞籠派出所、泉湖派出所、近尾州派出所、栗江派出所、茅市派出所、柞市派出所、車江派出所、鬆江派出所、硫市派出所、雲集派出所、向陽派出所、廖田派出所、茶市派出所、相市派出所、寶蓋派出所、江口派出所、冠市派出所、鹹塘派出所、洪山派出所、泉溪派出所、花橋派出所、川口派出所、鐵絲塘派出所。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所屬單位預算在內的匯總情況。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也包括其他工作經費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機關及局所屬單位基本運行的經費以及歸口管理使用的專項經費。
(一)收入預算:2019年年初預算數7144.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7000.43萬元,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撥款144萬元。
(二)支出預算:2019年年初預算數7144.43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981.53萬元;日常商品和服務支出111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8.46萬元;專項商品和服務支出1015.44萬元。支出較去年減少815.42萬元,主要是轉移支付撥款減少751.2萬元,人員經費減少63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000.43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預算數為6128.99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19年項目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15.44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事業發展專項、業務工作經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公安專項工作經費支出30萬元,主要用於持續深入地開展掃黑除惡;信息化建設支出180萬元,主要用於保護全縣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提高刑偵技術破案能力;公安協輔警支出383.54萬元,主要是用於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維護良好的經濟秩序;巡邏大隊經費277.68萬元,主要用於全縣治安巡防工作;看守所羈押人員生活費73.22萬元,主要用於在押人員生活保障;精神病人治療費40萬元,主要用於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治療;禁毒經費20萬元,主要用於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強化吸毒人員動態管控嚴厲打擊經濟犯罪;國安維穩和拘押收教場所管理11萬元,主要用於社會治安穩定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預算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242.2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3.7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18.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3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80.5萬元)。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較2018年減少12.75萬元,主要原因是:其一是繼續推進厲行節約,嚴格財務製度,進一步壓減公務接待費支出,公務接待費預算比上年減少1.25萬元,降低5%;其二是加強對公務車輛的管理,嚴格控製公車使用,公務用車購置費為3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比上年減少9.5萬元,降低5%。
(三)政府采購情況
2019年省衡南縣公安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6,754.7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122.7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32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8年6月30日,衡南縣公安局共有車輛5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47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3輛,其他用車2輛。
六、名詞解釋
(一)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的表格情況
1、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2、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3、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4、部門支出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5、部門支出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6、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7、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8、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9、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1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15、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預算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22、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經費撥款預算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2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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