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頁麵: 首頁  > 政務公開 > 部門信息公開目錄 > 縣政府工作部門 > 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政策文件及解讀

關於在縣城區全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衡南縣人民政府

關於在縣城區全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

通    告

清政通[2023]12

HNDR-2023-00001


加強生態文明縣城建設,切實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及國家、集體、個人財產安全,進一步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縣人民政府決定,對縣城規劃區範圍內全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就有關事項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中所稱的煙花爆竹是指產生煙火、聲響的煙花、鞭爆、爆竹和禮花彈等。

二、縣城規劃區,東至107國道、南至保合街建成區、西至蒸湘南路、北至湘江河堤,劃為全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任何時間、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違規燃放。

三、在縣城區範圍內舉辦焰火晚會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須經公安機關批準許可,未經批準許可,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擅自組織燃放

四、全縣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雲集街道及縣城區的村(社區)要積極支持,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提倡移風易俗,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共同維護縣城人居環境。

五、全縣廣大黨員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樹立黨員幹部良好形象,積極引導身邊群眾和親屬倡導文明新風,樹立生態環保意識,讓不燃放煙花爆竹成為一種自覺行動。

六、凡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城管執法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拘留,並予公開曝光。凡有阻礙禁燃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並圍攻、謾罵、毆打禁燃工作人員或組織、煽動人員圍堵執法機關,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由公安機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七、縣公安、城管執法等部門及雲集街道要及時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歡迎市民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對舉報情況經核查屬實的,將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並予以保密。(舉報電話:縣公安局110;縣城管執法局8551979)

八、本通告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衡南縣人民政府關於在縣城禁(限)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通〔2018〕1號)同時廢止,不再執行。

特此通告。



衡南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1日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