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師揭網絡犯罪案件辦案秘訣
萬物互聯時代即將到來,新類型網絡犯罪案件不斷湧現,網絡刑事案件範圍擴大,越來越多的普通刑事案件有了網絡化特征。
辦理網絡犯罪案件對律師提出怎樣的新要求?刑事律師如何迎合網絡時代發展需求?近日,《法製日報》記者帶著這些問題展開調查。
案件類型變得複雜
北京雷騰律師事務所主任滕立章首次接觸網絡刑事案件是在2004年。在被網遊業內稱為中國首例網絡遊戲外掛刑事案件的“傳奇007外掛非法經營案”中,滕立章作為受害公司的代理律師,參與了舉報查處及庭審全過程。
“在那之前,我國尚未有網絡遊戲外掛案件被定性為刑事案件。”滕立章說,由於案件牽涉遊戲外掛軟件程序的構成、程序功能的法律定性等問題,需要熟悉基本的軟件知識、遊戲的程序配置和操作以及網絡遊戲行業基本情況,參與這個案件承辦的律師、行政機關及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都花費了很多精力學習掌握相關專業知識,才使案件成功辦結。
此後,滕立章承辦了大批網絡遊戲私服刑事案、虛擬貨幣詐騙案、虛擬貨幣盜竊案等案件。
浙江靖霖(廣州)律師事務所主任、靖霖網絡犯罪研究中心主任丁風本科是學理科的,對計算機、互聯網特別感興趣。從事律師工作後,他對互聯網黑產、互聯網企業合規進行了係統研究。
丁風代理第一起互聯網犯罪案件是在2015年。案件中,被告人馮某等人通過QQ、網站出售具有避開和突破計算機信息係統安全保護措施功能的“淘大”軟件,被告人張某等人使用“淘大”軟件非法獲取支付寶賬號、密碼等數據,共計4335組。
“互聯網技術經曆了1.0時代、2.0時代、網絡空間化時代等階段。”丁風說,與此相對應,互聯網在網絡犯罪中也由媒介、對象,逐漸演變成為工具、空間,網絡犯罪的客體則經曆了軟件、係統、財產、秩序4個階段的變化。
網絡犯罪主要圍繞互聯網產業鏈展開。接受采訪的律師將網絡犯罪概念分為狹義和廣義兩種。
滕立章認為,網絡刑事案件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網絡相關內容為犯罪對象的刑事犯罪案件,如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係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係統數據罪、非法控製計算機信息係統罪等;另一類是以網絡技術和應用為手段的刑事犯罪,如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經營犯罪、利用網絡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通過網絡進行的洗錢、詐騙、敲詐勒索、誹謗犯罪等。
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刑事業務部主管合夥人王九川說,從廣義上講,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的犯罪均可以視為網絡犯罪,常見的罪名有數十個,且呈增加態勢。他經手的經濟犯罪案件中,通過網絡平台實施的案件比例逐年上升。從近年來的刑事辯護實踐看,涉網絡金融類犯罪最為多發,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洗錢犯罪。非法經營、虛假廣告等擾亂市場秩序類犯罪,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以及詐騙等侵害財產類犯罪亦有出現。
必須具備專業知識
互聯網基本生態模式可以總結為信息——流量獲取——分發——變現,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了流量劫持、DDOS攻擊、惡意廣告、釣魚網站、網絡賭博、網絡色情、病毒木馬與盜版、數據黑產、暗扣話費、刷單等網絡犯罪。
丁風介紹說,網絡本身所具有的高科技特性決定了網絡犯罪的智能性、欺騙性、隱蔽性。犯罪嫌疑人24小時均能作案,一個指令的執行瞬間即可完成,難以確定犯罪時間;網絡犯罪往往是跨地區、甚至跨國界進行,難以確定犯罪行為地和結果地。基於網絡自身的無邊界性及開放性,網絡犯罪的犯罪結果呈現出蔓延性的特點。網絡犯罪行為模式變化非常快,在證據審查、質證、辯護方麵,均有別於傳統犯罪。
滕立章說:“網絡刑事案件往往牽涉大量通過互聯網、服務器等存儲設備收集的證據,網絡數據易修改的特性決定了證據收集的合法性異常關鍵。網絡刑事案件跨地域、當事人人數較多的特點,使得證據既雜且多。”
“涉及網絡犯罪案件訴訟過程中,事實、證據的爭議更多,由於服務器不易查找、遠程用戶多等原因,取證難度較大。另外,技術上極易引起爭議,比如關於惡意代碼程序的認定問題。”王九川說,他對比自己在2009年和今年辦理的兩起非法侵入計算機係統案發現,網絡犯罪案件和其他類型案件在證據方麵的這些差異越來越明顯。
網絡刑事案件的特點對律師提出更高要求。滕立章介紹說,律師必須熟悉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和背景,熟悉網絡行業的行政許可及管理措施,熟悉網絡證據的收集方法與流程,必要時,律師應當主動依法收集網絡證據,要能從紛繁複雜的各類證據及技術文件中挑選出關健有用的信息,能夠將專業的技術背景和證據,轉化成簡單易懂的法律語言展現給辦案機關。
滕立章以他正在代理的一起電信領域貪汙犯罪刑事案件為例,為了使法庭充分了解案件真實情況,理解電信領域專業知識,律師編寫了詳實的電信知識解讀文本提交給法庭。這些在普通刑事辯護案件中很少出現,卻是網絡刑事案件中律師必須做的工作。
除了技術,辦理網絡刑事案件的律師還必須熟悉常見的網絡行業細分領域商業模式及行業現狀。滕立章說,案件當事人一般是從事或者熟悉某個細分網絡領域的人士,律師如果不懂基本的網絡知識和行業背景,很難與當事人順暢溝通,不可能真正理解當事人陳述的案情和觀點。另外,承辦案件的公檢法等機關工作人員不一定熟悉涉案行業技術特點和背景,這就需要律師起到良好的溝通橋梁作用,避免產生誤解和分歧,否則不利於案件的公平、公正辦理,也不利於化解矛盾。
加強學習迎接挑戰
為應對互聯網犯罪,一些互聯網公司設立了網絡安全與犯罪研究基地,司法機關建立了網監及專業的鑒定機構,律師依靠什麽?
“律師要從互聯網產業鏈、互聯網黑產體係入手,不斷加強學習,增強跨界思維能力,推動刑法理論更新。”丁風說。
“未來的刑事案件恐怕都逃避不了網絡這個要素。”滕立章認為,互聯網時代需要律師學習和掌握更多的網絡基礎知識,學習網絡細分行業的技術及商業背景。對於年輕律師而言,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發展機遇。
王九川建議,律師要重視研究控方的證據體係,提升質證能力。鑒定意見、勘驗筆錄、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方麵的證據學理論和法規,往往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刑事律師要深入學習研究。此外,律師要向有關技術專家請教,必要時,可以請專家輔助人參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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