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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的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快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的意見

發改農經〔2025〕13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交通運輸廳(局、委)、林草主管部門:

國有林場是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提供生態產品的重要陣地,在實現擴綠、興綠、護綠並舉,推動森林水庫、錢庫、糧庫、碳庫更好聯動等方麵具有重要作用。為進一步鞏固國有林場改革成果,加快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曆次全會精神,全麵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提質、興業、利民要求,堅持鞏固改革成果、創新體製機製,堅持分區管理、分類施策,持續提高國有林場生態質量功能,提升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挖掘特色產業發展潛力,激發林場發展活力,加快補齊發展短板,促進國有林場在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富民惠民等方麵發揮引領作用,奮力譜寫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國有林場發展新篇章。

到2030年,國有林場管理體製進一步完善,生態係統得到有效保護修複,資源永續利用機製基本構建,單位麵積森林蓄積量提高約5%,初步建成資源質量優良、生態功能穩定、產業發展充分的現代化國有林場體係,成為帶動林區山區綠色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到2035年,國有林場生態質量持續改善,各具特色的綠色產業體係更加完善,單位麵積森林蓄積量提高約11%,現代化國有林場體係基本建成,成為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帶動林草產業發展、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的主力軍。

二、全麵構築現代化生態保護體係

(一)明晰林場資源管理製度。加強國有林場資源資產管理,落實國有資產管理報告製度相關要求。係統盤點國有林場資源資產,全麵建立資源資產台賬和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產權製度,積極穩妥推進“一地多證”等曆史遺留問題化解,確定權屬範圍並納入不動產登記係統。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製,支持根據政府委托,由國有林場具體承擔林場內森林資源資產部分所有者職責,將林場資源管理納入自然資源管理和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林地草地用途管製,落實天然林公益林並軌管理政策和分級分區經營製度,按經營單元細化利用方式和發展方向,明確可開展林下經濟、景觀利用、自然教育等經營活動的具體範圍。探索建立國有森林資源有償使用製度,規範資源資產評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使用權流轉管理,禁止將國有林場資源無償劃撥地方國有投融資平台。

(二)提高生態保護管理能力。嚴格保護國有林場內具有重要價值的自然生態係統、物種棲息地、自然遺跡和自然景觀,支持因地製宜創建優化各類自然保護地。打造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的資源管護體係,加快推動“天空地”一體化監測、無人機、以水滅火、航空護林、大型裝備等現代化、信息化裝備在國有林場的普及,推動建設“固定站點+移動站點”智慧管護體係,全麵提升林場資源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綜合防控和野生動植物保護能力。

(三)推進林草資源提質增效。建立以經營方案為核心、以提升質量為導向的森林經營管理製度,全麵完成國有林場森林經營方案編製工作,並將編製和實施情況納入林長製考核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合“三北”工程、全國重要生態係統保護和修複重大工程等重點工程建設,持續推進森林撫育、低質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複,精準提升森林質量,促進森林生態係統正向演替。支持適宜國有林場建設國家儲備林基地,強化集約化經營、基地化管理,著力培育大徑級用材林、工業原料林和優良、珍貴、鄉土樹種,提高木材供給能力和林地綜合生產力。加強國有林場退化草原修複利用,建設多年生人工草地,提升草地生產能力。

三、大力發展現代化特色產業體係

(四)深度服務生態工程建設。支持國有林場開展種質資源保護利用,建設種質資源庫、保障性苗圃、林木采種基地、良種基地和草種基地,並為重點生態工程和城鄉綠化供應優質種苗。支持各地委托國有林場作為“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的項目建設主體、後期管護主體,提高項目全流程建管水平。鼓勵國有林場開展林草社會化服務,服務周邊產業及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等公共事業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國有林場申報相關領域工程谘詢、施工、監理資質,參與重點生態工程項目招標采購,為項目建設提供技術、施工、監理等方麵服務。

(五)挖掘特色產業發展潛力。支持有條件的國有林場因地製宜發展林下經濟,建設經濟林果、木本糧油等產業基地,大力發展木製品、森林食品、森林中藥材等精深加工產業,推動產業鏈延伸,打造各具特色的地域品牌。鼓勵國有林場通過自主開發、合作開發、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發展生態旅遊、森林康養、自然教育、戶外運動等業態。強化國有林場木材生產,支持循環利用木材加工剩餘物,生產生物質能源或複合材料,提高產業附加值。支持結合營造林工程開發生態係統碳匯項目,參與碳市場交易,為完善生態係統碳匯交易機製探索經驗。

(六)帶動周邊產業集群發展。推廣“國有林場+”等模式,通過林權流轉、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開展場村合作,協同深化集體林權製度改革,帶動集體林地適度規模經營,著力提升域內森林資源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水平。鼓勵引入各類經營主體參與國有林場經營類項目,探索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特許經營等多種模式,實現資源可持續經營和多重效益。

四、加快升級現代化技術裝備體係

(七)推動適用裝備升級換代。積極推動國有林場智能機械裝備建設,重點加強種苗培育、造林種草、撫育采伐、林果采收、防沙治沙、有害生物防治等現代化野外作業裝備配備,加強操作和維保技術隊伍建設。結合林場產業鏈培育,大力推廣先進木材加工、經濟林果、木本糧油等精深加工設備,拓展產品品類,提高產品質量、標準化水平和綜合競爭力。

(八)打造技術創新實踐基地。鼓勵國有林場培育和發展林草產業新質生產力,推動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及低空經濟等領域新場景的應用。鼓勵國有林場與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組建創新聯合體,在林草基礎理論研究、種質資源收集和品種創製、林產品加工利用、新型機械裝備研發、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等重點領域開展試驗和推廣應用,支持有條件的國有林場參與創建科技創新平台基地。

(九)加快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將符合條件的國有林場主要經濟節點連接道路納入地方公路網規劃,推動落實建設和養護經費,結合相關產業基地及防火應急道路建設,提升林場通達能力。將林場供電、供暖、通信、環衛、飲水安全、森林防滅火等基礎設施建設需求,統籌納入有關規劃並持續推動建設,打造高效實用、智能綠色、安全可靠的現代化國有林場基礎設施體係。

五、探索健全現代化經營製度體係

(十)分類完善林場管理體製。綜合考慮國有林場地理區位、資源稟賦、管理要求和發展基礎等因素,通過編製實施中長期發展規劃,逐個林場確定主要功能定位及發展方向,分類探索激發林場發展活力的激勵機製。深化國有林場事業單位改革,按規定保障公益一類國有林場財政經費,切實提高履職效能。支持公益二類國有林場聚焦主責主業,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發展相關產業、開展相關有償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和綜合效益。推動公益性企業性質的國有林場加快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現代企業製度和市場化經營機製。進一步分離林場辦社會職能,合理優化國有林場管理層級。

(十一)加快健全人才培養體係。積極開發國有林場“三支一扶”計劃崗位,擴增國有林場特崗招生指標名額,支持東北地區按規定開展基層林業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培養就業項目。建立健全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的國有林場用人製度,采取公開招聘、競聘上崗等方式擇優聘用人員。專業技術崗位聘用結合國有林場生產實際向一線技術人員傾斜。

(十二)鼓勵建立分配激勵機製。分類探索建立符合國有林場特點的收入分配激勵機製,具體辦法由省級林草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製定。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績效取酬、優績優酬的原則,完善績效考評製度。符合條件的偏遠林場按國家規定享受鄉鎮工作補貼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關注林場職工身心健康。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林草局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多元化政策保障機製,切實加強國有林場基礎性支撐項目建設。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交通運輸部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統籌加強要素保障,協同推進現代化國有林場建設。有關地區要將加快建設現代化國有林場作為鞏固國有林場改革成果、促進“兩山”轉化的重要舉措,切實加強部門協調,分類有序推進國有林場體製機製改革和現代化建設。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密切跟蹤國有林場發展情況,推動落實各項政策,幫助解決林場發展中的重要問題,及時化解相關矛盾,做好風險預警,確保林場及社情穩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林草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