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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林業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衡南縣林業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序號檢查事項檢查主體
(實施層級 )
實施依據承辦機構檢查對象檢查內容檢查
方式
檢查頻次備注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縣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礦藏勘查、開采以及其他各類工程建設,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確需占用林地的,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需要臨時使用林地的,應當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批準;臨時使用林地的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並不得在臨時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監督製度,通過核查反映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的有關材料,履行監督責任。
    行政機關依法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將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後歸檔。公眾有權查閱行政機關監督檢查記錄。
    行政機關應當創造條件,實現與被許可人、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的計算機檔案係統互聯,核查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
    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六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森林資源的保護、修複、利用、更新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等違法行為。
    5.《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履行森林資源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查閱、複製有關文件、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銷毀、隱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三)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來源非法的林木以及從事破壞森林資源活動的工具、設備或者財物;
(四)查封與破壞森林資源活動有關的場所。
衡南縣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股全縣上一年度獲得建設項目永久使用林地行政許可的被許可人和獲得建設項目臨時使用林地行政許可的被許可人。1、辦理建設項目使用林地行政許可的申報材料是否真實;
2、是否按照行政許可確定的被許可人、地點、麵積、範圍、用途、期限等規定使用林地;
3、建設項目附屬設施或輔助工程使用林地是否符合規定;
4、是否落實了行政許可要求的建設項目在施工和運營期間的有關保護措施;
5、其他需要檢查的情況。
現場檢查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林木采伐行政許可監督檢查縣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並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程。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監督製度,通過核查反映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的有關材料,履行監督責任。
    行政機關依法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將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後歸檔。公眾有權查閱行政機關監督檢查記錄。
    行政機關應當創造條件,實現與被許可人、其他有關行政機關的計算機檔案係統互聯,核查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
    3.《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六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法規定,對森林資源的保護、修複、利用、更新等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等違法行為。
    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履行森林資源保護監督檢查職責,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查閱、複製有關文件、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銷毀、隱匿或者篡改的文件、資料予以封存;
(三)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來源非法的林木以及從事破壞森林資源活動的工具、設備或者財物;                                     (四)查封與破壞森林資源活動有關的場所。
衡南縣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股采伐林木的單位或組織(行政許可相對人)。1、是否按照森林法規定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
2、是否按照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開展采伐(地點、采伐強度、采伐蓄積等);
3、是否按規定進行了采伐跡地更新造林。
現場檢查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對涉鬆木加工、運輸和使用單位的檢查縣級1.《植物檢疫條例》第三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林業主管部門所屬的植物檢疫機構,負責執行國家的植物檢疫任務。植物檢疫人員進入車站、機場、港口、倉庫以及其他有關場所執行植物檢疫任務,應穿著檢疫製服和佩帶檢疫標誌。
    第五條第三款 在發生疫情的地區,植物檢疫機構可以派人參加當地的道路聯合檢查站或者木材檢查站。
2.《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林業部令第4號發布,國家林業令第26號修改)第二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森檢機構,由其負責執行本地區的森檢任務。
    第五條:森檢人員在執行森檢任務時有權行使下列職權:進入車站、機場、港口、倉庫和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經營、存放等場所,依照規定實施現場檢疫或者複檢、查驗植物檢疫證書和進行疫情監測調查;依法監督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消毒處理、除害處理、隔離試種和采取封鎖、消滅等措施;依法查閱、摘錄或者複製與森檢工作有關的資料,收集證據。
    第六條:應施檢疫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包括:…木材、竹材、藥材、果品、盆景和其他林產品。
3.《湖南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條例》第二十二條:森林植物檢疫員經所屬林業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在執行任務時可以進入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生產、經營、存放場所,依法實施現場檢疫或者複檢,查驗檢疫證書並開展疫情調查;監督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對林業有害生物進行消毒處理、除害處理、隔離試種和采取封鎖、消滅等措施:查閱、摘錄或者複製與檢疫工作有關的資料,收集證據。
4.《湖南省外來物種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衛生等行政主管部門對外來物種進行監督檢查,可以依法行使下列職權:進入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有關場所進行檢查;詢問被檢查人,並要求其提供與外來物種有關的證明材料或者其他資料;……。
5.《鬆材線蟲病疫區和疫木管理辦法》(林生發〔2018〕117號)第五條: ……。加強社會化防治組織的監督和管理,規範防治市場,確保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開展防治工作。
    第十七條: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製定疫木粉碎物(削片)利用監管方案,實行全過程監管,每季度向上級林業主管部門報告監管情況。省、市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定期開展督導檢查。
    第十八條:林業植物檢疫機構應當加強檢疫執法,建立和完善檢疫備案製度,定期對轄區內涉木單位和個人開展檢疫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采伐、運輸、經營、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製品行為。林業植物檢疫機構在檢疫檢查過程中查獲的疫木及其製品,應當采取銷毀方式依法就地處理。
衡南縣林業局自然保護地服務中心已入“雙隨機”抽查對象庫的鬆木加工、運輸和使用單位,全縣有8家。1、違規加工、經營和使用鬆木行為;
2、疫區電纜盤、光纜盤和鬆木包裝材料;
3、《植物檢疫證書》辦理;
4、流通和使用鬆木及其產品的台賬及有關資料等。
現場檢查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對林草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縣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六條: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種子質量的監督檢查。種子質量管理辦法、行業標準和檢驗方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製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七條: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對種子質量進行檢驗。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九條: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是種子行政執法機關。種子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種子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對種子進行取樣測試、試驗或者檢驗;
    (三)查閱、複製有關合同、票據、賬簿、生產經營檔案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違法生產經營的種子,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及運輸工具等;
    (五)查封違法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當事人應當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所屬的綜合執法機構或者受其委托的種子管理機構,可以開展種子執法相關工作。
    4.《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草種、煙草種、中藥材種、食用菌菌種的種質資源管理和選育、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參照本法執行。
    5.《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草種生產、加工、檢疫、檢驗的監督管理,保證草種質量。
    6.《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40號)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對生產經營者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並將監督檢查情況立卷、歸檔,實行動態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開展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製度執行情況。
    (三)生產經營的林木種子質量情況。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規定予以處理。
衡南縣林業局林業種苗站衡南縣林業局本級(除良種苗木)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林木(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持證企業。(1個)1.開展林草種子生產經營活動情況監督檢查;
2.林草種子生產經營檔案製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現場檢查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林草種子質量監督檢查縣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品種選育、種子生產經營和管理等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種子,是指農作物和林木的種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實、根、莖、苗、芽、葉、花等。2.《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六條: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種子質量的監督檢查。種子質量管理辦法、行業標準和檢驗方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製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七條: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可以委托種子質量檢驗機構對種子質量進行檢驗。
4.《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九條: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是種子行政執法機關。種子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當出示行政執法證件。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種子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
    (二)對種子進行取樣測試、試驗或者檢驗;
    (三)查閱、複製有關合同、票據、賬簿、生產經營檔案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違法生產經營的種子,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及運輸工具等;
    (五)查封違法從事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依照本法規定行使職權,當事人應當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所屬的綜合執法機構或者受其委托的種子管理機構,可以開展種子執法相關工作。
5.《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草種、煙草種、中藥材種、食用菌菌種的種質資源管理和選育、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參照本法執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草種生產、加工、檢疫、檢驗的監督管理,保證草種質量。
7.《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令第40號)第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對生產經營者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並將監督檢查情況立卷、歸檔,實行動態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開展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活動情況。
(二)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製度執行情況
(三)生產經營的林木種子質量情況。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規定予以處理。
8.《湖南省促進油茶產業發展若幹規定》第三條第二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油茶苗木質量的監督檢查,規範和支持油茶良種種苗繁育基地建設;鼓勵和引導苗木生產者使用國家公布的油茶主推品種或者推薦品種以及獲得國家新品種權的油茶品種,分品種培育容器大苗,實施科學培育,提升種苗質量。
衡南縣林業局林業種苗站1.衡南縣內所有油茶育苗單位(2個)
2.衡南縣內主要造林樹種育苗單位(1個)
3.衡南縣內獲得中央財政2025年良種苗木補助的育苗單位(1個)
1.開展林草種子生產經營活動情況監督檢查,包括是否按生產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生產經營種類、生產地點等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按要求使用苗木檢驗證、苗木標簽、使用說明等;
2.林草種子生產經營檔案製度執行情況,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和保存生產經營檔案和相關資料等;
3.生產經營的種子質量監督檢查,包括生產經營的種子質量是否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
現場檢查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對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獵捕、繁育、出售、收購、利用、運輸、寄遞、進出口等活動的監督檢查縣級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科學研究、人工繁育、公眾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活動進行規範和監督管理。
2.《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野生動物保護職責的部門,在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與違反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進行現場檢查、調查;
3.《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五條: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本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配合。
4.《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縣級人民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對在本行政區域內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活動,應當進行監督檢查,並及時向批準獵捕的機關報告監督檢查結果。
5.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經營利用建立監督檢查製度,加強對經營利用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監督管理。
    對進入集貿市場的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監督管理;在集貿市場以外經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6.《大熊貓國內借展管理規定》第十一條第一款:國家林業局和借展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大熊貓借展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借展雙方完善應急處置機製。
7.《湖南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條例》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對野生動物的獵捕、繁育、出售、收購、利用、運輸、寄遞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
衡南縣林業局野生動植物保護股人工繁育養殖戶、經營業主。1.有關許可證、批準文件、備案文件的監督檢查。2.經過審批的獵捕方案執行情況監督檢查。3.對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的目的、用途的監督檢查。4.人工繁育、經營利用活動監督檢查。現場檢查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安全生產檢查縣級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條第三款: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安全風險評估與論證機製,按照安全風險管控要求,進行產業規劃和空間布局,並對位置相鄰、行業相近、業態相似的生產經營單位實施重大安全風險聯防聯控。
    第九條第一款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協調機製,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2、《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係,支持、督促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和行政責任追究製度,組織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安全生產秩序;
    3、《森林防火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根據全國森林防火規劃,結合本地實際,編製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組織實施。
衡南縣林業局森林消防大隊涉林企、事業單位開展涉林(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現場檢查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經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說明:
1.本清單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2.嚴禁本係統省、市、縣三級行政執法機關(含所屬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對同一檢查對象進行重複行政檢查。
3.本機關對於未列入清單的涉企行政檢查事項一律不得實施行政檢查;違規實施的,企業有權拒絕接受檢查,並可以向本機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聯係電話:0734-8551600)和衡南縣司法局(聯係電話:0734-8552369,郵箱:[email protected])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