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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名帶動1000名!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來了!

近日,湖南省教育廳下發《關於實施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的通知》。《通知》提出,2023年-2025年,分學段分學科(領域)對100名省級名師名校長(含幼兒園,下同)培養對象進行為期三年的集中培養,造就一批能夠引領湖南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領軍人才隊伍。發揮名師名校長作用,帶動培養1000名卓越名師名校長,滾動培訓1萬名以上市縣青年骨幹教師和校長。健全名師名校長遴選、培養、管理、使用一體化的培養體係和管理機製,營造教育家脫穎而出的生態環境。

一起來看具體通知。

關於實施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體)局,委廳直屬有關單位,省直中小學校、幼兒園: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大基礎教育領軍人才自主培養力度,堅持人才引領驅動,建設基礎教育強省,決定實施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簡稱"雙名計劃")。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養目標

2023年-2025年,分學段分學科(領域)對100名省級名師名校長(含幼兒園,下同)培養對象進行為期三年的集中培養,造就一批能夠引領湖南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領軍人才隊伍。發揮名師名校長作用,帶動培養1000名卓越名師名校長,滾動培訓1萬名以上市縣青年骨幹教師和校長。健全名師名校長遴選、培養、管理、使用一體化的培養體係和管理機製,營造教育家脫穎而出的生態環境。

二、培養對象遴選
    對照培養方案(見附件1)要求,采取差額遴選方式產生。
    1.推薦人數。各市州名校長推薦名額90名,名師推薦名額210名,推薦名額以各市州中小學專任教師數為基礎,按照1:3的推薦原則分配(具體名額詳見附件2)。各地推薦人選原則上應覆蓋各學段各學科,若學段學科無符合條件人選的可不推薦。凡有年齡不超過50歲且具備正高職稱人選的學科,必須嚴格按條件推薦。適當扶持薄弱短缺學科和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領域,市域內有符合條件的音、體、美、心理健康、勞動、科學、信息技術等學科教師必須推薦,不得統籌推薦語、數、外等學科。省級層麵統籌兼顧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各學段及短缺薄弱學科(領域),認定名校長30個左右、名師70個左右。
    2.遴選程序。各市州教育(體)局根據推薦條件摸底本市內符合條件的適合人選,組織各縣市區開展推薦,經個人申報、學校審核、市縣推薦後報送我廳。各推薦學校對申報人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市縣教育(體)局負責把好推薦人選的政治關和師德關。委廳直屬有關單位、省直中小學校(幼兒園)經舉辦單位同意後直接向我廳推薦。我廳按照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材料評審、述職答辯等方式,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培養對象。

三、培養基地遴選

省內外高水平大學、教科研機構可承擔省級名師名校長培養任務。符合條件的高水平大學對照培養方案中的基地條件,填報附件5向我廳申報。我廳通過資格審查、答辯評審、綜合評議等方式確定培養基地。

四、相關工作要求

1.選準培養對象。各市州、縣市區要把"雙名計劃"作為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實施人才強教戰略的重大舉措,嚴格把握條件,確保公開透明,真正把有教育理想、教育情懷、發展潛力和本地重點使用的教師和校長推薦作為"雙名計劃"培養對象。
     2.完善配套政策。各市州、縣市區要盡快實施本地新時代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同時將國家和省級培養對象納入本地計劃統籌管理,製定專門政策,提供必要經費,給予相應的待遇和政策,健全分級培養、協同推進的名師名校長成長體係。
     3.加強成果應用。各市州、縣市區要按照培養與使用緊密結合的原則,支持省級名師名校長培養對象帶領卓越教師校長培養對象開展定向研究和產出成果,並將成果應用於市縣教師校長培訓和自主選學,充分發揮名師名校長的示範引領作用。

五、材料報送要求

各市州教育(體)局請於2022年11月23日前將名師名校長推薦匯總表(附件3)、推薦人選申報表(附件4)和相關支撐材料報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同時報送紙質稿(加蓋公章)至省教育廳教師處。委廳直屬單位、省直中小學校直接向我廳申報。我廳不直接受理縣市區的申報。

申報培養基地的單位請於2022年11月23日前提交培養基地申報書(附件5),自願參與培養基地遴選。
聯係人及聯係方式:陳漢光(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與師範教育處),電話0731-84117881,尹競,電話0731-84110450。
附件:1.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
        2.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推薦人選名額分配表
        3.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推薦人選匯總表
        4.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推薦人選申報表
        5.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培養基地申報書


湖南省教育廳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1: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黨的二十大關於"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決策部署,落實教育部《新時代基礎教育強師計劃》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工作要求,加大基礎教育領軍人才培養力度,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決定實施湖南省新時代基礎教育名師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簡稱"雙名計劃")。

一、指導思想

適應新時代教育高質量發展要求,統籌利用國內優質教師教育資源,培養造就一批具有先進教育理念、示範引領全省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名師名校長(含幼兒園園長),培養做學生為學、為事、為人的新時代"大先生"。健全省、市、縣、校分級培養、協同推進的遴選、培養、管理、使用一體化的培養體係和管理機製,營造教育家脫穎而出的生態環境,為全麵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推動我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培養目標

2023年-2025年,依托省內外高水平的培養基地,按照"價值引領、成果導向、培用結合"的原則,統籌國家與我省名師名校長培養,分學段分學科(領域)對100名省級名師名校長培養對象和1000名省級卓越教師和校長進行為期3年的集中培養,造就一批能夠引領我省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領軍人才隊伍。發揮國家級、省級名師名校長的示範引領作用,滾動培訓1萬名以上市縣青年骨幹教師和校長。

三、培養對象

名師名校長培養對象為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從事一線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教師和校園長,以及教師發展機構、教研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研究並指導一線實踐的教研員。

1.具有良好的師德師風。有過硬的政治素質、堅定的教育理想、深厚的教育情懷、高尚的師德師風,教學或辦學業績突出,育人成果顯著,深受學生喜愛,是新時代"四有"好老師。

2.具有較強的業務素養。為本地公認的名師名校長、骨幹教師(校長)等基礎教育高層次人才,長期在基礎教育一線從事教育教學、教研和學校管理工作,初步形成教育教學和辦學治校的理念和風格,在省內外有較大影響。具有較強的教育研究能力,開展課題研究、編著專著或主編教材等並取得較為顯著成果。

3.具有團隊協作能力。具有大局意識、團結合作精神和團隊領導能力,甘為人梯,樂於奉獻。能夠帶領團隊在培養周期內完成省教育廳下達的定向研究任務和產出相關成果。已擔任過省級領航工作坊坊主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4.具備一定資格條件。擁有正高級教師職稱、或副高教師職稱且同時具有特級教師榮譽稱號、或副高教師職稱且同時擁有博士學曆,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的校長和教師,其中校長須為正職,原則上任職滿3年以上。幼兒園園長、特殊教育學校校長及短缺薄弱學科教師,可放寬至副高教師職稱。獲得過國家級、省部級榮譽稱號或政府獎勵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四、培養模式

應用"育己+育人"的"雙育"培養模式,采取"1+10+40"融合培養方式,堅持理論與實踐、培養與使用相結合,將成果導向、任務驅動、行動學習、導師指導貫穿培養始終,通過五大板塊的培養和任務推動對象"育己立人、達人成己"。

1.基地培育。以高水平大學作為培養基地,為每位培養對象製定係統化、個性化的三年培養方案,配備理論和實踐雙導師,搭建深度研修、思想引領和實踐創新平台。通過組織專題研討、跨區域研修、名校跟崗實踐等方式為培養對象搭建平台,凝練教育理念、教學風格,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其中,培養對象每年開展累計不少於30天的集中深度研修,卓越教師校長培養對象每年開展累計不少於10天的線下集中研修。

2.工作室建設。工作室是實踐培養的重要環節,是發揮培養對象與區域內骨幹教師校長團隊合作、共同發展的載體。全省組建100個工作室,由培養對象擔任工作室主持人,負責帶領1000名有發展潛力、45歲以下的卓越教師校長培養對象開展課題研究、教學改革、校本研修、資源研發、教研活動等,促進教師校長隊伍素質整體提升和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工作室設在培養對象所在學校。

3.課題研究。培養對象要圍繞基礎教育改革、教書育人的重點難點問題,凝練攻關方向,開展課題研究,提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省教育廳設置100項教育科學規劃課題任務,由培養對象主持,以工作室成員為基本力量,帶領團隊研究並產出成果和資源。

4.工作坊研修。承擔培訓任務是培養對象應用研究成果、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的重要方式。在國培、省培計劃中設置市縣青年骨幹教師校長研修工作坊,由名師名校長培養對象擔任坊主、工作室成員擔任輔導教師,將其產出的成果應用於市縣青年骨幹教師校長培訓。每個工作坊每年培訓40名40歲以下的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和校長,3年共培訓120名青年骨幹教師和校長。

5.教育幫扶。建立精準幫扶機製,在全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建立名師名校長工作站(點),支持培養對象開展教育幫扶式的行動學習,吸納當地教師校長參加工作室(坊)研修,助力培養對象在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的過程中,加深對國情、省情和教育的理解與認識,厚植教育情懷,堅定從教初心。

五、培養基地

遴選省內外高水平大學、教科研機構承擔省級名師名校長的培養任務。

(一)基地條件

1.承擔過中小學教師校長國家級培訓項目或省級名師名校長培養項目3年以上,具有豐富的教師校長培訓經驗。

2.有較強的研究能力和高水平的專兼結合專家團隊,具有整合優質培訓資源的能力,在全國中小學教師校長培養培訓領域有較高知名度。

3.具有大局意識和合作精神,能協同實施高端研修項目。

(二)對象安排

每個基地承擔10名左右省級名師名校長培養對象及100名左右對應學科(領域)卓越教師校長培養對象的3年周期培養任務。

六、考核評價

(一)年度考核。製定《培育對象考核方案》《工作室考核方案》和《培養基地考核方案》,采用過程評價與結果評價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做好評價考核。考核分年度進行。培養對象考核由培養基地和省教育廳負責,卓越教師校長培養對象由培養基地和市州教育(體)局考核;工作室、培養基地考核由省教育廳負責。

(二)綜合評價。培養周期結束後,省教育廳依據年度考核情況,對培養對象的個人專業發展和作用發揮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見附件),對培養基地和工作室開展績效評估。市州教育(體)局負責對卓越教師校長培養對象進行綜合評價。綜合評價"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培養對象,在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等評審中予以傾斜支持,培養對象主持的工作室授予湖南省"名師工作室",所在學校授予"湖南省中小學教師培訓實踐基地",優先支持學校承擔國家和省級教師教育培訓項目。綜合評價"優秀"等次的培養對象,可直接申報省級教育人才支持計劃;在破解基礎教育教學改革關鍵問題上取得標誌性成果的,可直接申報省級基礎教育教學成果獎並予以優先推薦。

七、管理服務

1.培養對象管理。培養基地要及時將培養方案發至培養對象及相關部門,加強溝通協調,明確任務分工,實現培育基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協同創新、融合發展的機製。對培養對象要實施動態管理,督促培養對象按時參加培養活動,對培育過程中未按要求完成培育任務、未按規定履行義務、培養期間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跨省調動、離開教學崗位、調離教育係統、發生違規違紀行為的,立即終止培養,退出"雙名計劃",不予結業、不計學時(學分)。

2.基地管理。省教育廳製定培養計劃項目實施指南,指導培養基地科學設置培訓課程,創新培養方式,積極探索新冠肺炎疫情下混合研修方式,強化教育實踐,完善考核評價製度,健全績效管理機製,保證"雙名計劃"培養質量。對培養對象滿意度不高、培訓績效評價較低的培育基地督促整改。

3.工作室管理。工作室日常管理由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負責,督促其履行工作職責,規範經費使用。工作室成員由省教育廳通過遴選產生,充分考慮市州和教師校長的專業發展需求、年齡層次等因素。各地要發揮工作室在本地區的示範引領作用,為工作室研究成果搭建交流展示平台,優先安排工作室成員擔任本地工作室主持人或工作坊坊主。


4.支持服務。培養對象所在單位要做好培養支持服務工作,在兼顧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開展的情況下,適當減輕培養對象在培養期間的工作量,並在年度考核、表彰獎勵、職稱晉升、績效考核等方麵優先考慮。按規定為培養對象報銷往返交通費等費用。


八、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省教育廳負責統籌管理和監督,製定培養計劃並組織實施。委托省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負責基礎性、日常性服務工作,負責製定項目實施指南、指導實施過程、組織考核評價、凝練並推廣成果等業務工作。

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分層分類、階梯式教師成長發展體係,做好本級名師名校長培養與國家、省級名師名校長培養體係的銜接,在設計"國培計劃"立項項目時優先安排名師名校長工作室研修項目。

2.經費保障。"雙名計劃"作為全省教師培訓高質量發展的重點工作,統籌"國培"和"省培"資金給予支持和保障。設立培養基地專項經費,支持培養基地開展為期3年的培養任務。設立"雙名工作室"專項經費,經費撥付到工作室所在學校,用於導師指導、課題研究、教研教改、成果凝練與推廣、駐點實踐、送培送教等。按照培養任務和培養對象在"國培"和"省培"中設立青年骨幹教師校長工作坊研修項目和卓越校長教師高端研修,支持名師名校長開展培訓工作。

3.平台保障。在國家智慧教育平台和湖南省中小學教師發展網為培養對象建立線上工作室,吸納全省教師參加,開展遠程備課、線上教研,共享優質教育教學資源,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附件

培養對象結業考核任務清單及要求

培養對象在立足本職工作崗位、取得崗位績效優秀的基礎上,完成以下結業考核任務:

一、專業發展任務考核

1.一本個人專著。公開出版凸顯教育專長和風格的專著或形成成熟的書稿。

2.一項課題研究。完成一項定向課題研究任務,形成階段性課題研究報告和成果。

3.一篇期刊論文。結合教育教學研究實際,撰寫至少1篇與定向研究相關的學術論文,並在專業期刊發表。

4.一場學術報告。在市州級以上高水平學術會議或論壇至少做一場學術報告。

5.一份專業發展報告。培養周期屆滿時,形成總結性的專業發展報告。

以上5項任務中,至少完成3項。

二、作用發揮考核

1.一項教育幫扶。在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建立名師名校長工作站(點),開展對口支援、送培到縣、送教下鄉等幫扶活動,積極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2.一批數字資源。工作室生成一批與課題研究相關或涵蓋本學科教學主要內容的優質數字化學習資源,包括優質課例不少於30課時、培訓課程不少於30學時和提煉1種較為成熟的教學模式、研發10個以上學科教研訓的工具等。


來源:湖南教育政務網

編輯:唐   錦

責編:張群英 雷   昕

三審:文思源 雷國紅 張文凱

衡陽日報社新媒體編輯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