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衡南縣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衡南縣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直學校、聯合學校:
現將《衡南縣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並按要求做好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
衡南縣教育局 衡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衡南縣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人辦發〔2017〕33號)、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湘職改辦〔2020〕5號)和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省中小學教師係列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教師係列職稱申報評價及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職改辦〔2019〕8號,衡陽市教育局、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2020年度衡陽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20]266號)有關精神及要求,為做好我縣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麵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發〔2018〕4號)精神,遵循教育發展規律和教師成長規律,適應中小學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新要求,科學建立充分體現中小學教師崗位特點的評價標準,堅持德才兼備、全麵考核,突出教育教學實績,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促進中小學教師全麵發展,確保我縣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推薦評審工作穩步推進,健康發展。
二、評審導向
(一)堅持把師德放在首要位置。樹立鮮明的師德、能力和業績導向,進一步加強對申報參評人員的師德考核。把踐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作為中小學教師職稱晉升的首要條件。在教師職稱推薦和評審中,將師德評價貫穿於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的全過程,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麵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對師德問題實行"零容忍",嚴把思想政治關口,黨員教師應由所在黨支部出具寫實性的鑒定意見。學校(單位)對推薦對象進行師德師風、廉政、違紀違規等審查,形成審查意見。
(二)重點考核教育教學能力。注重考察教師教書育人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采用說課講課、麵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方式,倡導"推門聽課"、 "隨機抽題說課"等形式,體現教學的中心地位,淡化論文、科研要求。認真落實中央、省關於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重視對班主任、輔導員、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以及其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直接從事德育工作的教師的推薦。遵循教育發展和教師成長的基本規律,充分體現"破五唯"要求,注重師德素養,注重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注重教育教學方法,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曆,加強對課堂教學能力的考核,切實改變過分強調學曆、資曆、論文、獎項、帽子等的傾向。專任教師教學工作量均須達到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要求。不將論文作為限製性條件,探索將幫扶改變學習困難學生或優化學生品格等具體情況及效果替代論文,也可以用教案(含教學反思)、研究報告、工作總結等教學成果替代論文要求,但要從嚴把握。繼續教育作為申報參評的重要條件。
(三)繼續向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嚴格落實省職改辦《關於明確部分係列(專業)晉升職稱基層工作經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職改辦〔2020〕4號)關於中小學教師係列晉升高級職稱基層工作經曆要求,綜合考慮鄉村學校和教學點實際,對長期在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中小學教師,不作論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側重考察其實際工作業績和服務基層年限、效果等,提高實際工作年限的考核權重。允許所教專業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不一致的教師參與職稱評審,促進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一專多能教師專業發展。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且申報參評當年度仍在鄉村學校任教,教育教學實踐性成果特別突出的,或對本地本學校學科發展或教師隊伍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優先推薦。
(四)豐富職稱評價方式。職稱評審采取實地考核和集中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積極探索利用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實施評審。堅持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製,注重參考工作單位考核推薦意見,探索學校、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的多方評價形式。堅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建立量化考核推薦和專家科學評審製度,提高考核推薦和評審工作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積極探索、創新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推薦考核和評審的機製與方法,健全考核組織,規範考核程序。
(五)向參與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的教師傾斜。教師在疫情防控一線的教育教學業績賦予一定評價權重。疫情防控期間,教師承擔在線教育教學、在線輔導答疑、作業批改等計入教學工作量,可作為申報參評職稱的教學業績。
三、評審範圍及條件
全縣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研機構及校外教育機構中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係列的現有在崗人員,凡符合《評價及管理辦法》(湘職改辦〔2019〕8號)規定的各類教師水平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可按規定程序申報各級教師職稱。民辦中小學教師由為其進行人事代理的縣及縣以上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政府其他部門所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進行申報。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30日)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予申報推薦。
自2020年度起,全縣中等職業學校現有在職在崗教師、職業高中學校現有在職在崗人員;直接為中等職業教育服務的教研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現有在職在崗人員,原則上不再納入中小學教師係列教師申報推薦範圍。
四、評審辦法
(一)中小學高級職稱評審辦法
中小學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堅持定性和定量相結合、量化考核推薦和專家評審相結合。通過實地考核和集中評審等方式全麵考察申報對象師德表現、專業能力和綜合業績。2020年度衡陽市高評會評審工作完成時間為2020年12月24日以前。
實地考核:實地考核內容包括參評對象的"職業道德"、課堂"教學能力和水平"、"民主測評"及材料真實性等方麵,主要是通過聽課、測評、問卷、座談、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對參評人員的師德師風、教學能力、教學管理行為、教學效果等做出評價(附件1)。實地考核由縣直學校和鄉鎮聯合學校組織實施,縣教育局和人社局職改辦、紀檢部門負責監督。
集中評審:集中評審包括量化評價和綜合評議兩部分。量化評價由縣教育局職改辦組織實施,綜合評議報市教育局職改辦專家評委組評審。
①量化評價:在衡南縣人社局職改辦監督下,縣教育局組織學科專家組對照《衡陽市中小學係列高級教師職稱申報評價標準》(附件2),以審閱申報材料的方式,對參評人員提供的任職資格、任職條件、教育教學及教研教改、輻射引領水平等方麵材料進行量化評價。量化評價成績在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將評價成績隨其他相關參評材料一並報市教育局職改辦。
②綜合評議:市教育局職改辦組織學科專家組對參評對象授課情況進行集中評議,授課評議成績低於60分(百分製)一票否決;對參評對象的參評材料和量化評價成績進行審核,結合實地考核、量化評價、授課評議等情況從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教書育人、教育教學水平及效果、示範引領等方麵進行綜合評議、賦分、排序,確定評審通過推薦人選,提交評審委員會審議表決。
參評對象評審總分由實地考核評價和集中評審成績組成,實地考核和量化評價成績占總分值的40%,綜合評議占60%。實地考核、量化評價、綜合評議均按百分製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二)中小學中級及以下職稱評審辦法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要求,中級及以下教師職稱由縣教育局職改辦組織評審。縣教育局職改辦參照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具體製定本縣中級職稱評審方案,並在開評前10 個工作日內向市職改辦、市教育局職改辦提交年度評審方案(含評審時間、資格審查通過進入評委會人數、評審標準條件、評審程序、監督管理辦法、資格審查通過人員花名冊、評委抽取需求等);評委會投票結束後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時間不少於5 個工作日。評審結束後15 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上報衡陽市職改辦、衡陽市教育局職改辦備案。
五、工作程序
(一)中小學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程序
1.明確崗位。各學校根據市職改辦核定的高、中級評審職數參照學校學科結構確定申報崗位的專業。
2.崗位公示。學校將已核定的高(中)級評審職數和申報崗位(專業)向全體教職工進行公示。
3.宣傳發動。縣直各學校、鄉鎮聯合學校組織全體教師學習省、市、縣有關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的文件。
4.對崗申報。學校公布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名單;按照"對崗申報"的原則,在符合本崗位(專業)申報條件的人員中組織差額申報。
5.個人自審。符合申報基本條件的人員自主對崗(專業)申報,向學校提出書麵申請。職稱申報參評實行告知承諾製,申報人需誠信參評,對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報的資料承諾真實、準確、有效,須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表》)"個人承諾"欄內親筆簽名、蓋手印。
6.資格初審。各單位考評小組(教師代表占70%以上)按照國家和省、市職改工作有關文件規定,逐一審核申報人員的各種證件原件,核驗每一位參評對象提交的申報材料、證件證書的真實性,嚴防弄虛作假、刻意隱瞞或誇大實情。對學曆資曆、農村任(支)教年限、任職年限、教齡及年度考核結論要核查原始檔案材料;近五年教學工作量及工作安排情況要查看學校原始的工作安排記錄;班主任工作經曆要多種方法結合予以核查確認;要運用大數據等手段,對各種證書證件進行查詢認證,對論文、課題等業績進行檢索核實,對於可於網上打印的證書(如信息技術提升工程測評等級)、數據(如學分),應現場登錄相關網站查詢核驗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偽負責。強化師德師風核查,黨員教師必須由所在支部出具寫實性鑒定意見;參評對象均須由學校、紀檢部門對其師德師風、廉政、違紀違規等進行審查,形成審查意見。
7.學校考評。各縣直學校、鄉鎮聯合學校考評小組要嚴格按照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和《衡陽市中小學係列高級教師職稱申報評價標準》(附件2)做好考核推薦工作,製訂經教代會通過的本單位《職稱評審量化方案》報縣教育局職改辦審核備案。縣教育職改部門對學校職稱評審量化方案的指導與監督,促進職稱評審量化方案的規範化、科學化,各學校《職稱評審量化方案》不低於省、市、縣有關文件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學校考評小組依據《職稱評審量化方案》和推薦工作方案對所有申報對象進行量化計分和推薦考核。
8.實地考核。考核內容為任現職以來:①職業道德調查;②教學能力和水平測試:副高級參評對象應提交任現職以來近一年為學生講授與申報參評學科一致的一堂完整的課,包含教學設計、教學課件或教學資源包、授課視頻三個部分。授課視頻應真實體現課堂教學的全部師生活動實況,使用單台攝像機不間斷錄製,允許鏡頭適當運動,但不能進行鏡頭切換和後期編輯;授課視頻應聲音清晰,時長為一堂完整授課的時間長度;授課視頻格式為MP4:編碼方式H. 264,分辨率不低於1280×720,碼率不低於2048Kbps,幀率25fps,音頻雙聲道。(申報參評人員教學案例以U盤方式存儲);③民主測評,包括同行公認度、家長(服務對象)滿意度、學生滿意率教學工作量和出勤情況;④教育教學效果;⑤教學改革成果;⑥業績述職和麵試答辯等環節。
9.單位結果公示。根據"誰審核、誰簽字,誰蓋章、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對申報材料的真偽負責,在《評審表》"真實性審核責任卡"上實名簽字,在其他參評材料上簽字蓋章。現場審核後,學校將申報人提供的證件證書、公示表、參評人承諾事項等申報材料統一在單位官方網站和辦公內網、單位宣傳欄內或醒目位置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將測評、公示、資格初審情況及結果在參評人員《評審表》"用人單位測評、公示結果,資格初審及推薦意見"欄內進行標注,並按《中小學教師係列職稱評審材料報送種類及要求》(附件3)統一報至縣教育局職改辦。
10.量化考核。縣教育局職改辦對參評人員提供的任職資格、任職條件、教育教學及教研教改、輻射引領水平等方麵材料進行審核和量化打分,結合實地考核情況,做出綜合評價,形成縣教育局考核推薦意見。量化評價結果在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將評價結果、成績冊報市教育局職改辦。
11.形式審查。市職改部門在形式審查時,對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範的,在規定期限內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報。
12.資格複審。評委會對參評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須對參評人員是否符合相關參評條件負責,合格者進入評審下一環節,不合格者終止當年度的評審。
13.專家綜合評審。①綜合評議:市教育局職改辦組織學科專家組集中對參評對象的參評材料和量化評價成績進行審核,結合實地考核、量化評價、授課評議等情況從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教書育人、教育教學水平及效果、示範引領等方麵進行綜合評議、賦分、排序,確定評審通過推薦人選,提交評審委員會審議表決。②學科組交叉複核:學科組根據量化標準相互複核,交評委主任審核,市教育局職改辦抽查。③評委會複議:對學科組有爭議的參評對象進行複議。④評委會進行票決:按高分到低分進行實名投票,讚成票達到出席評審會議的委員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有效。通過人員還需對崗控製,評審結果由評委會主任當場宣布。
14.公示、備案、發文。集中評審結束後,擬通過人員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將公示無異議人員報省職改辦、省教育廳職改辦備案。
(二)中小學中級及以下職稱評審工作程序
中級及以下教師職稱由縣教育局職改辦參照以上工作程序進行部署並按要求完成評審工作。中小學一級職稱申報材料審核程序按照個人自審、用人單位初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形式審查、縣教育局職改辦複核、年度中評會複審執行。
六、組織領導
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麵廣,社會關注度高,關係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為加強領導,成立衡南縣中小學教師係列職稱評審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祝小雪(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陳慧芳(縣人社局黨組成員)
廖飛飛(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陽曉高(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組長)
胡大剛(縣教育局正科級幹部)
組 員:廖新初(縣教育局人事股股長)
羅紅梅(縣人社局專技股股長)
唐永紅(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副組長)
謝海燕(縣教育局人事股副股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廖新初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縣教育局人事股513室。各縣直學校和鄉鎮聯合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專家評委組,加強領導,組織好職稱評審初評推薦和實地考核工作,確保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係列職評工作有序開展。
七、有關情況說明
1.專業要求。申報專業職稱要與所學專業對口、所任教專業對應。小學教師申報專業與學曆專業不作一致性要求;中學教師原則上要求申報專業與所學專業一致,通過6個月及以上轉崗培訓並取得合格證的視為專業一致。對農村學校教師予以適當傾斜,允許所教專業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不一致的教師參與職稱評審。如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現任教學科和申報專業與所學專業不一致的人員,須提交單位意見,且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申報:年齡滿45歲以上,擔任現教學學科6年以上滿工作量,2個所教班級平均分名列年級班級數的前三分之一。
2. 城鎮中小學教師支教、農村學校任教經曆。①援疆援藏任務結束後,工作積極、業績突出、群眾滿意、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達到申報上一級專業技術職稱任職年限的(不包括正高級職務),可直接推薦參評。②申報參評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係列副高級職稱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仍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曆"執行。自2021年度起,按"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曆,其中至少1年為農村學校工作經曆"執行。幼兒園、特教學校、教研員、校外教育機構人員農村學校任教或支教要求按《評價及管理辦法》執行。對原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曆者,須提供其人事檔案中能證明其經曆的有關材料的複印件(加蓋人事檔案室專用章)。③三區支教1年及以上的教師,在職稱評審時可認定為"累計有2年以上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工作經曆"。須支教任務結束後,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級,並提供相關材料。④城鎮學校任教教師申報高級教師必須有2年及以上支(任)教經曆,申報中級教師必須有1年及以上支(任)教經曆。
3.時間界定。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職務,涉及到年度考核、教齡等時間問題的,均計算到申報年度之上年底止,2020年度申報評審時,計算到2019年12月31日止;任現職以來的業績成果等,可計算到2020年9月30日(含),其後取得的學曆證書、論文著作(版權頁所載日期)、獲獎證書、發明專利證書、業績成果等,不作為 2020年度高級職稱評審的有效材料;任職資曆計算到申報當年年底止,2020年申報評審的,計算到2020年12月31日止;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時間截止為2020年9月30日。
4. 關於教科研材料、電子教案、班主任手冊的認定,以及美術教師作品參評材料的要求,按照《關於教科研材料、電子教案、班主任手冊和美術教師作品參評材料要求的說明》(附件4)執行。
5. 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要求。申報中級及以下職稱的,外語和計算機水平不作要求;申報高級職稱的,外語、計算機水平作為工作學習業績內容賦予一定的評價權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評審上一級職稱的重要內容,設置為賦分權重。特殊教育學校還需符合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即認可行業委托學校組織的有關特殊教育的繼續教育校本培訓)。
6.班主任、輔導員等學生管理工作經曆。學生管理工作經曆屬於業務能力水平方麵的考評材料,不屬於職稱參評資格條件。學生管理工作經曆除班主任、輔導員經曆外,還包括以其他形式呈現的對學生開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7.評審審核。學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校教師職務評審推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直接對本單位人員評審推薦工作負總責,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蓋章、誰負責"的責任追究製度。屬德育方麵的材料,由分管德育工作的領導審核、簽字;屬教學方麵的材料,由分管教學工作的領導審核、簽字;屬綜合性(包括學校表彰)方麵的材料,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嚴禁由他人代審代簽,所有複印件均需審核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8.民辦中小學校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評聘專業技術職務。①經相應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辦學的民辦中小學校,根據其由教育主管部門所批準的辦學層次,選用相應的教師職務係列評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同一辦學單位隻能選用一個教師職務係列作為主係列。②民辦中小學校教師由其進行人事代理的縣及縣以上政府人社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申報,未進行人事代理的應先到縣及縣以上政府人社部門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後方可申報。③民辦中小學校教師申報高、中級職務,須由市、縣區人社部門提供人事檔案代理證明材料、該校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本人及所在單位簽署的承諾書。
9.初次認定。①大中專畢業生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崗位上工作,經單位考核符合任職條件的,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直接認定他們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②對所學的專業與實際從事的專業不相符合(簡稱非本專業學曆)的大中專畢業生,經考核,在試用期能勝任工作,基本符合任職條件,也可以按其所從事的專業直接認定他們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有特殊要求的係列除外)。③根據《教師法》對各級教師學曆的要求和中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的規定,初次認定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具體規定是:中專畢業1年見習期滿,認定"員"級(隻適用幼兒園、小學教師)。大學專科畢業1年見習期滿,再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認定"助理"級(隻適用幼兒園、小學教師、初中)。大學本科畢業1年見習期滿,認定"助理"級;獲雙學士學位後,認定"助理"級。獲碩士學位後,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取得碩士學位前,已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的,可減1年),認定"中級"(未認定過初級的)。
八、材料報送
(一)各縣直學校、鄉鎮聯合學校要嚴格按照申報材料目錄與格式的要求報送材料(附件3),並按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於公布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係統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湘發改價費〔2018〕224號)規定繳納評審費用,評審費用於評審事務開支(包括評審場所租用、硬件設施投入、評委及工作人員勞務費用),不足部分由評委會組建單位解決。
(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統一使用"湖南省職稱與專家管理係統"軟件,按該軟件設定的各類代碼,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準確完整采集上報參評人員基本信息電子檔(工作單位欄的信息務必與學校(單位)公章名稱一致)、參評人員花名冊(一式2份,用A3紙打印)。
(三)報送時間:材料報送時間為12月3日前。請各單位按指定時間報送,逾期不再受理材料上報、補充、更換事宜。各階段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 申報職數(2020年8月17日至30日)。
第二階段 單位初審推薦(2020年11月23日至24日)。
第三階段 實地考核(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第四階段 材料整理(2020年12月1日至2日)。
第五階段 材料上報(2020年12月3日)。
第六階段 副高材料縣局複審(2020年12月4日至5日)。
第七階段 副高材料市局形式審查(2020年12月6日)。
第八階段 副高材料上報市局(2020年12月7日)。
第九階段 中級職稱評審(2020年12月22日至23日)
第十階段 評審總結(2020年12月30日至31日)。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教師是教育發展的第一資源,各縣市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職稱作為衡量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水平的能力和標尺,是教師職業發展的階梯和通道,承擔著引導激勵中小學教師不斷提高教書育人水平的重要功能。做好中小學職稱評審工作,是分類推進職稱製度改革的重要任務,是加強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堅持標準,嚴格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全麵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切實把業績突出、教學精湛、社會公認的教師選拔出來,讓廣大教師在崗位上有幸福感、事業上有成就感、社會上有榮譽感,增強教師職業吸引力。
(二)大力宣傳,廣泛動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和校園宣傳陣地,深入細致地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將職稱評審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傳達到每一所學校、每一位教師,充分尊重廣大教師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嚴防炒作。要認真做好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好評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三)密切配合,加強溝通。縣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加強協作,既要分工負責,各司其職,又要及時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準確把握相關政策要求,認真抓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政策製定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為主,具體實施以縣教育行政部門為主。各校要早部署、早開展,強化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加強組織領導,製定工作計劃,精心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四公開"、"雙公示"評審製度,把好職稱申報、審查、推薦關,共同做好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各項工作。
(四)減證便民,優化服務。各縣直學校、鄉鎮聯合學校在考核推薦過程中要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47號),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精神,進一步減證便民,優化服務,切實做到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不得要求申報參評人員提供證明材料;要通過主動查閱申報參評人員人事檔案、主動向有關職能部門(單位)核查相關信息等方式為申報參評人員提供服務;要大力推行告知承諾製,對申報參評人員承諾事項進行公示監督和事後審查。學校對申報參評人員提供的材料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蓋章、誰負責"的責任追究製度。
(五)建立誠信,追究責任。對違背誠信承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參評人員實行職稱評審"一票否決",取消其申報參評資格;對通過弄虛作假、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如實填報相關信息、暗箱操作及程序不當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予以撤銷。對違紀違規的申報參評人員在全省範圍通報,通報結果連續3個年度提交至相應高評會供評委參考,失信行為記入《個人失信記錄表》,放置個人檔案留存,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情節嚴重的,通知所在單位按照規定進行黨紀、政紀追責處理;涉嫌違法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建立健全追溯追責複核機製,申報參評人員的《評審表》一份存入個人檔案,一份留存評委會組建單位。資料長期保存,作為人力資源基礎數據比對信息,無論什麽時候,經核查發現申報參評人員有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等違紀違規取得職稱的行為,一律撤銷其相應職稱,據此獲得的後續職稱或其他權益,也一律一並取消。對違紀違規行為按規定嚴格執紀問責。
(六)加強監督,強化公開。各縣直學校、鄉鎮聯合學校要全麵貫徹落實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各項要求,充分發揮好職稱人才評價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注重溝通協調,大力宣傳引導,嚴格監督管理,強化責任追究。要按照規定程序組織申報推薦工作,完善職稱評審公開、公示製度,確保政策公開、標準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並及時發現和妥善處理好推薦評審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在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嚴格按照有關政策和分級負責製的要求做好職稱評審工作。學校因考核推薦工作把關不嚴、程序不規範,造成上訪較多、爭議較大的,由縣教育局給予警告,並責令限期整改。對出現重大舞弊或失職事件的學校,要責成有關學校主要負責人做出深刻檢討,並視情節輕重對負責人及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要暢通舉報渠道,通過設立舉報信箱,開通舉報電話等形式,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有關專家或工作人員如發現有收受賄賂、徇私舞弊、無故泄漏保密內容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律取消其資格,並視情節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中級評審工作要求
1.中級職稱評審由縣教育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縣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監督。
2.評委抽調采取外地抽調原則。為了維護評審工作的嚴肅性,確保評審過程的公平、公正,評委抽取采取由外地專家評委庫隨機抽取的原則。選擇政策觀念強,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職業道德好,能自覺地遵守評審紀律,能認真履行評委職責,且本人願意,身體狀況能勝任評審工作。
3.評委會須遵循"公正、準確、保密"的原則,評委對評審過程中的討論意見,投票情況不得外傳。評委須秉公辦事,自覺維護評委會的權威;要堅持評審標準,嚴禁投"感情票"和串聯"拉票",一經發現要取消其評委資格,情節嚴重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查處。對違反評審紀律和收送錢物、弄虛作假、誠信缺失、違反公德等個人品行不端行為,要及時處置;是評委的,要清除出評審隊伍;是參評對象的,要終止參評資格,取消評審結果。
4.評審時涉及到評委本人及評委與參評對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係血親關係的,該評委應主動回避或被告知回避,若有隱瞞的,所評審的任職資格應不予確認。
5.評審工作采取集中封閉的辦法進行,在集中評審期間,評委不得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係,更不得無故中途離開。單位或個人如確需反映評審工作有關問題,由縣教育局職改辦統一負責接待。
6.實行評審工作責任製,評審材料(含參評資格條件)須經學科組評委共同審核,"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一旦出現問題嚴肅追究責任。
附件:
1. 實地考核要求及材料樣式
2. 衡陽市中小學係列高級教師職稱申報量化評價標準
3. 中小學教師係列職稱評審材料報送種類及要求
4. 關於教科研材料、電子教案、班主任手冊和美術教師作品參評材料要求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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