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總體規劃
衡南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總體規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學前教深化改革規範發展的若幹意見》,根據教育部《縣域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辦法》,結合我縣實際,特製訂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總體規劃及年度工作計劃。
一、我縣學前教育發展現狀
我縣現有幼兒園155所,其中公辦園23所,民辦園132所。現有幼兒25113人(含小學附設幼兒班),學前三年毛入園率為83.1%,其中公辦園10301人,占比41.02%,民辦園14812人,占比58.98%;全縣普惠性民辦園101所,幼兒數7629人,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為71.4%。我縣現有專任幼兒教師984人,師生比為1:25.5,其中公辦編製幼兒教師256人,占比26.02%,民辦幼兒教師728人,占比73.98%。
二、督導評估原則
1、科學規劃。按照國家學前教育發展的總體目標,結合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切實做好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規劃,推進全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2、堅持標準。按照國家統一的督導評估指標、認定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執行,確保督導評估內容真實、程序規範、結果可靠。
3、公開透明。加強督導評估過程和結果的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督導評估工作的權威性和可信度。
4、注重實效。通過評估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實際成效,督促引導發展學前教育。
三、督導評估內容
督導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三個方麵。
(一)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
2、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即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
3、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
(二)政府保障情況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製定幼兒園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全縣控製性詳細規劃。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完善。農村地區每個鄉鎮原則上至少有一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村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根據實際情況舉辦流動幼兒園、季節班等。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規範。落實省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現有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縣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且運轉良好。
5、財政投入到位。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街道、村集體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政策;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6、收費合理。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動態調整;各類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額發放、同工同酬;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
8、安全風險防控機製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園所、食品、衛生、校車、消防等各方麵的安全監管責任;督導評估認定前2年內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9、監管製度比較完善。對民辦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製度,完善年檢製度;落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製度;建立5年一輪覆蓋所有幼兒園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製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製度落實到位;全麵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民辦園無過度逐利等行為。
(三)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辦園條件合格。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普遍達到規定要求;2017年後規劃設計的幼兒園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
2、班額普遍達標。全縣幼兒園85%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
3、教師配足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足配齊各類幼兒園教職工;公辦園沒有"有編不補"的情況;全縣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於1:15。
4、教師管理製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製度和定期注冊製度,全麵落實幼兒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製度;落實幼兒園(含民辦)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製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製;督導評估認定前2年內沒有發生嚴重的師德師風事件。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全縣幼兒園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無"小學化"現象。
四、督導評估年度計劃
根據我縣實際情況,我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導評估工作,2026年開展縣級全麵自評,2026年4月底前將自評情況報市級初核,規劃2026年申請省級督導評估,規劃2027年申請國家評估認定。
縣級督導評估工作年度計劃列舉如下:
2020年,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三個方麵實現以下目標:
(一)普及普惠水平
1、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3.4%。
2、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即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2.8%。
3、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42.5%。
(二)政府保障情況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製定幼兒園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全縣控製性詳細規劃。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建立。農村地區大部分鄉鎮有一所公辦中心園。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逐步規範。落實省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5、財政投入到位。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6、收費合理。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動態調整;各類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額發放、同工同酬;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
8、安全風險防控機製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園所、食品、衛生、校車、消防等各方麵的安全監管責任;年內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9、監管製度比較完善。對民辦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製度,完善年檢製度;落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製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製度落實到位;基本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民辦園無過度逐利等行為。
(三)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
1、辦園條件合格。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普遍達到規定要求;2017年後規劃設計的幼兒園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
2、班額基本達標。全縣幼兒園64%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
3、教師逐步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備各類幼兒園教職工;逐步增加公辦園幼師編製;全縣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於1:23。
4、教師管理製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製度和定期注冊製度,全麵落實幼兒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製度;落實幼兒園(含民辦)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製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製。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全縣幼兒園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逐步消除"小學化"現象。
2021年,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三個方麵實現以下目標:
(一)普及普惠水平
1、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3.7%。
2、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即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4.2%。
3、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44%。
(二)政府保障情況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製定幼兒園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全縣控製性詳細規劃。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建立。所有鄉鎮有一所公辦中心園。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逐步規範。落實省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5、財政投入到位。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6、收費合理。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動態調整;各類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額發放、同工同酬;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
8、安全風險防控機製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園所、食品、衛生、校車、消防等各方麵的安全監管責任;年內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9、監管製度比較完善。對民辦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製度,完善年檢製度;落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製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製度落實到位;基本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民辦園無過度逐利等行為。
(三)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
1、辦園條件合格。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普遍達到規定要求;2017年後規劃設計的幼兒園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
2、班額基本達標。全縣幼兒園68%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
3、教師逐步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備各類幼兒園教職工;逐步增加公辦園幼師編製;全縣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於1:21。
4、教師管理製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製度和定期注冊製度,全麵落實幼兒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製度;落實幼兒園(含民辦)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製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製。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全縣幼兒園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逐步消除"小學化"現象。
2022年,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三個方麵實現以下目標:
(一)普及普惠水平
1、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4 %。
2、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即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5.6%。
3、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45.5%。
(二)政府保障情況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製定幼兒園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全縣控製性詳細規劃。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建立。所有鄉鎮有一所公辦中心園。大村建分園。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逐步規範。落實省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5、財政投入到位。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6、收費合理。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動態調整;各類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額發放、同工同酬;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
8、安全風險防控機製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園所、食品、衛生、校車、消防等各方麵的安全監管責任;年內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9、監管製度比較完善。對民辦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製度,完善年檢製度;落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製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製度落實到位;基本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民辦園無過度逐利等行為。
(三)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
1、辦園條件合格。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普遍達到規定要求;2017年後規劃設計的幼兒園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
2、班額基本達標。全縣幼兒園72%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
3、教師逐步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備各類幼兒園教職工;逐步增加公辦園幼師編製;全縣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於1:19。
4、教師管理製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製度和定期注冊製度,全麵落實幼兒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製度;落實幼兒園(含民辦)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製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製。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全縣幼兒園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逐步消除"小學化"現象。
2023年,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三個方麵實現以下目標:
(一)普及普惠水平
1、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4.3%。
2、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即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7%。
3、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47%。
(二)政府保障情況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製定幼兒園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全縣控製性詳細規劃。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建立。所有鄉鎮有一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逐步規範。落實省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5、財政投入到位。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6、收費合理。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動態調整;各類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額發放、同工同酬;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
8、安全風險防控機製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園所、食品、衛生、校車、消防等各方麵的安全監管責任;年內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9、監管製度比較完善。對民辦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製度,完善年檢製度;落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製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製度落實到位;全部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民辦園無過度逐利等行為。
(三)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
1、辦園條件合格。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普遍達到規定要求;2017年後規劃設計的幼兒園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
2、班額基本達標。全縣幼兒園76%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
3、教師逐步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備各類幼兒園教職工;逐步增加公辦園幼師編製;全縣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於1:17。
4、教師管理製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製度和定期注冊製度,全麵落實幼兒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製度;落實幼兒園(含民辦)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製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製。年內沒有發生嚴重的師德師風事件。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全縣幼兒園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基本無"小學化"現象。
2024年,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三個方麵實現以下目標:
(一)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4.6%以上。
2、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即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78.4%以上。
3、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48.5%以上。
(二)政府保障情況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製定幼兒園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全縣控製性詳細規劃。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完善。每個鄉鎮有一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村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根據實際情況舉辦流動幼兒園、季節班等。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規範。落實省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現有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縣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且運轉良好。
5、財政投入到位。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街道、村集體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政策;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6、收費合理。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動態調整;各類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額發放、同工同酬;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
8、安全風險防控機製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園所、食品、衛生、校車、消防等各方麵的安全監管責任;年內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9、監管製度比較完善。對民辦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製度,完善年檢製度;落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製度;建立5年一輪覆蓋所有幼兒園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製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製度落實到位;全麵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民辦園無過度逐利等行為。
(三)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辦園條件合格。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普遍達到規定要求;2017年後規劃設計的幼兒園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
2、班額普遍達標。全縣幼兒園80%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
3、教師配足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足配齊各類幼兒園教職工;公辦園沒有"有編不補"的情況;全縣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於1:16。
4、教師管理製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製度和定期注冊製度,全麵落實幼兒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製度;落實幼兒園(含民辦)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製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製;年內沒有發生嚴重的師德師風事件。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全縣幼兒園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無"小學化"現象。
2025年,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況、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三個方麵實現以下目標:
(一)普及普惠水平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以上。
2、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即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80%以上。
3、公辦園在園幼兒占比達到50%以上。
(二)政府保障情況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黨的領導堅強有力。縣委縣政府加強對學前教育事業的領導,幼兒園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實現全覆蓋。
2、發展規劃科學合理。製定幼兒園布局規劃;把普惠性幼兒園建設納入城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列入全縣控製性詳細規劃。
3、學前教育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完善。每個鄉鎮有一所公辦中心園,大村獨立建園或設分園,小村聯合辦園,人口分散地區根據實際情況舉辦流動幼兒園、季節班等。
4、小區配套幼兒園管理規範。落實省定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小區配套幼兒園與首期建設的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現有小區配套幼兒園由縣政府統籌安排辦成公辦園或委托辦成普惠性民辦園,且運轉良好。
5、財政投入到位。落實省定公辦園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落實街道、村集體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政策;落實省定普惠性民辦園認定標準、補助標準及扶持政策。
6、收費合理。落實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和普惠性民辦園收費辦法;幼兒園收費標準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動態調整;各類幼兒園無不合理收費。
7、教師工資待遇有保障。落實公辦園教師工資待遇保障政策,確保教師工資及時額發放、同工同酬;參照公辦園教師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民辦園相應教師工資收入。
8、安全風險防控機製健全。落實教育、公安、生態環境、交通、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幼兒園園所、食品、衛生、校車、消防等各方麵的安全監管責任;年內無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責任事故。
9、監管製度比較完善。對民辦幼兒園審批嚴格執行"先證後照"製度,完善年檢製度;落實幼兒園基本信息備案及公示製度;建立5年一輪覆蓋所有幼兒園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製度;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製度落實到位;全麵完成無證園治理工作。民辦園無過度逐利等行為。
(三)幼兒園保教質量保障情況主要包括以下指標和標準:
1、辦園條件合格。幼兒園園舍條件、玩教具和幼兒圖書配備普遍達到規定要求;2017年後規劃設計的幼兒園符合《幼兒園建設標準》。
2、班額普遍達標。全縣幼兒園85%以上的班額符合《幼兒園工作規程》有關規定。
3、教師配足配齊。按《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配足配齊各類幼兒園教職工;公辦園沒有"有編不補"的情況;全縣幼兒園專任教師總數與在園幼兒總數之比不低於1:15。
4、教師管理製度嚴格。建立健全幼兒園教師資格準入製度和定期注冊製度,全麵落實幼兒園教師持教師資格證上崗製度;落實幼兒園(含民辦)園長、教師定期培訓和全員輪訓製度;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幼兒園普遍建立師德教育、考評、獎懲機製;年內沒有發生嚴重的師德師風事件。
5、落實科學保教要求。全縣幼兒園落實《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規定,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無"小學化"現象。
衡 南 縣 教 育 局
衡南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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