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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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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縣教育局文件

清教字[2024]35號  



關於印發《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縣屬各學校、各民辦學校: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於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和衡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衡陽市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48號)文件精神,我局製定了《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衡南縣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於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關於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有關工作的通知》和衡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衡陽市2024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4〕48號)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24年全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1.縣教育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相關局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基礎教育股股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職成股、體衛股、計財股負責人兼任,由基礎教育股牽頭組織開展全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各股室密切配合開展各項工作。各普通高中學校要成立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各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有序開展招生工作,確保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順利完成。

設立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秩序和招生紀律監察組,由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對各部門落實管理責任和學校執行政策情況進行監督和執紀問責。

二、合理下達招生計劃

2.縣教育局根據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規模和今年初中畢業生的數量,合理製定各校招生計劃。招生計劃下達後,學校必須嚴格執行,並按省廳有關規定編班,嚴格控製班額(55人以內)。

3.全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共7695人,分為直選生、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特長生和統招文化生四類。

直選生:根據我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需要,縣教育局通過對應屆初三畢業生進行綜合考核,結合學生就學意向,並參照全縣初三教育質量抽測結果提前預錄的少部分優秀應屆畢業生。具體方案詳見《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直選生招生實施方案》(附件1)。

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根據縣教育局《關於準予衡南縣第五中學開設日語課程的批複》(清教字〔2022〕146號)文件精神,衡南縣第五中學2024年秋季高中一年級在總計劃內招收日語班110人,這部分學生在提前批次進行錄取(需填報衡南縣第五中學提前批日語班誌願,未填報日語班誌願的不予錄取),該班最低錄取控製線高於或等於衡南縣第五中學2023年統招文化批最低控製線(2023年衡南縣第五中學普通文化批最低控製線為846分),未錄滿的計劃轉為統招文化批次錄取。

特長生:為了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推行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的個性和潛能發展,加強校園文化建設,促進普通高中學校辦學特色的形成,在全縣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音樂、體育、美術特長生,體藝特長生計劃原則上不超過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總數的5%。

統招文化生:根據考生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考生所填誌願在核定的招生計劃內錄取的學生。其中衡南一中含定向生計劃720人,定向生是指衡南一中定向分配到全縣各個初級中學的招生名額招收的學生,參照普通高中學校當年的招生計劃,結合初中學校在籍學生人數、辦學水平等因素下達,按考生誌願、學業成績在定向招生學校擇優錄取具有定向錄取資格的考生(定向錄取資格各考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等第且三年學籍無異動)。具體分解到校計劃詳見《2024年衡南縣省示範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計劃分配表》(附件2)。

全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表:

學校

全縣

一中

二中

三中

五中

八中

九中

清泉

大同

衡雲

招生總人數

7695

1430

990

850

880

495

700

990

660

700

三、做好招生宣傳工作

4.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宣傳資料由縣教育局統一編製,下發給全縣每一位初中畢業生。全縣各初中學校不得扣發宣傳資料,要將陽光招生政策讓每一個初中畢業生及家長知曉,所有學校通過各種途徑發布的招生信息,必須經縣教育局審批,不得發布虛假招生信息,誤導考生和家長。

5.各招生學校不得擅自到各初中學校對考生及家長進行招生宣傳,更不允許與初中學校教師或領導建立任何招生委托關係。若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查處。

四、認真做好考生誌願填報工作

6.普通高中學校誌願按錄取批次分為二個批次: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提前批是指直選生、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特長生的誌願;普高文化批是指普通高中學校文化統招誌願(凡第一誌願填衡南縣第一中學的既為衡南一中定向生誌願,錄取時先錄定向生)。

7.初中學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個以上課時的"職業生涯規劃"指導課,幫助學生做好適合自身發展的選擇,正確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同時充分尊重考生填報誌願的權利。

8.普高誌願的填報。6月1日至6月5日,每位考生可登錄衡陽市中小學招生與考試信息網(http:∥zsks.hhyedu. com.cn)自主填報誌願(樣表見附件3)。已預錄的直選生、特長生和有意填報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的學生需要填報提前批誌願。所有考生都要填報普通文化批誌願,文化批誌願有6個,誌願為平行誌願。沒有填報普高誌願的學生不予錄取到普通高中學校。考生在監護人指導下自主在網上填報誌願,誌願確認後打印紙質誌願表一式三份(考生、學校、教育局各存一份),由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後交學校,6月12日前由學校統一交縣教育局備案。誌願經確認上報後不能更改,考生及家長要對所填報誌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考生填報誌願的指導與培訓,嚴禁任何學校和個人限製和強迫學生選報誌願。

五、認真做好錄取工作

9.統一錄取工作。全縣統一錄取時間,統一數據平台管理。全縣分類別分批次錄取,依次為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擅自接收非本校錄取的學生。

10.提前批次錄取。

已預錄的直選生、特長生和有意願就讀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的學生參加提前批次錄取。除日語班學生外,參加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必須通過相關考核、測試和資格審查。被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後續錄取,未錄取的學生按其誌願參加後續普高文化批錄取。

①直選生。全縣高中直選生通過結合學生就學意向和平時成績,參照初三教育質量抽測結果,確定預錄名單。具體方案詳見《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直選生招生實施方案》(附件1)。

②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根據學生誌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如果錄滿110人時最後一名學生的中考成績高於2023年衡南縣第五中學普通文化批最低控製線846分,那麽該學生中考成績為日語班最低控製線;如果填報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的學生,中考成績在846分以上(含846分)沒有達到110人,那麽日語班最低控製線為846分,錄取人數為846分以上(含846分)的實際人數,未錄滿的計劃轉入統招文化批次錄取。

③特長生。音樂、體育、美術特長生、傳媒錄取工作實行總量控製,計劃到校。專業測試由縣教育局體衛股負責組織實施。體衛股在5月30日前將專業生入圍名單分校分專業按招生計劃數的1:1.5送縣中招辦。縣中招辦根據特長生專業成績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確定各校特長生錄取名單,其中特長生文化成績不得低於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文化批最低錄取控製線,各校特長生錄取名單經中招辦審定後注冊。其中體育特長生按專業70%、文化30%計分,美術、音樂特長生按專業 60%、文化40%計分,傳媒專業按專業50%、文化50%計分。

11.普高文化批次錄取

普通高中文化生錄取以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1040分)、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等第、綜合素質評定等第和考生誌願作為錄取依據。利用中考招生係統,根據誌願優先、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綜合素質評定均達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錄取普通高中學校的資格。

普高文化批次錄取先錄取衡南一中定向生。根據《湖南省教育綜合改革方案(2015-2020)》湘政發[2015]45號文件要求,參照初中學校在籍學生人數、辦學水平等因素,省示範性高中學校衡南一中將720個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按考生誌願、學業成績在定向招生學校擇優錄取具有定向錄取資格的考生(定向錄取資格各考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等第且三年學籍無異動)。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不規範、不及時的初中學校不予分配此項招生計劃。

具體分配計劃詳見《2024年衡南縣省示範性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計劃分配表》(附件2)。

12.普通高中招生要嚴格執行縣教育局製定的招生計劃,嚴禁擅自接收非本校錄取的學生。

六、認真做好新生報到注冊工作

13.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名冊由縣教育局基教股集中發布。被錄取的高一新生7月16日統一在原初中畢業學校領取錄取通知書,7月17日—18日到被錄取的高中學校報到。

七、嚴格規範招生行為

14.新生要在規定的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普通高中學校根據縣中招辦下發的錄取名冊接受學生報名,生源學校、招生學校根據學籍管理規定辦理畢業、升學手續。公辦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複讀生。被普通高中正常錄取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學生,視為主動放棄普通高中入學資格,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

15.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照計劃招生,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在本招生區域內中途轉學;嚴禁以特長生身份錄取的學生進校就讀後轉為普通文化生;嚴禁學校以借讀的名義接收未經統一審批錄取的學生;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讚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狀元"和升學率。不按規定錄取的新生一律不予網上調檔和辦理學籍注冊手續。

16.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一律不能參與普通高中錄取。

17.未經省教育廳批準,普通高中不得舉辦"國際部"或"境外課程班"。

八、優惠政策

18.根據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等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給予考生優惠。

(1)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優待按有關政策實施(見附件4)。

(2)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降5分錄取。享有該項優惠政策的考生填報《2024年衡南縣少數民族、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優惠加分申請表》(見附件5)到相關單位審核後交到畢業學校,學校統一到縣教育局審核。

(3)其他優待按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以上優惠項目不累計,隻取最高一項優惠加分。

19.各學校必須將縣教育局審核反饋符合政策優惠條件的考生名單在校內張榜公布。凡有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的政策性優惠資格,並對有關人員按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九、附則

20.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秩序和招生紀律監察組負責對轄區內各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管,各生源學校和招生學校違反本規定,擅自違規招生的,將根據相關規定追究違規單位責任人的責任。

21.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中考報名、填報誌願,並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考生本人貽誤時間或填報錯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2.我縣過去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規定與本實施方案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方案為準。

23.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衡南縣教育局。

附件:

1.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直選生招生實施方案

2.2024年衡南縣省示範性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計劃分配表

3.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考生網上誌願填報表

4.衡陽市軍人子女享受普通高中教育優待實施細則

5.2024年衡南縣少數民族、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優惠加分申請表

6.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招生優惠加分考生匯總公示表7.2024年衡南縣中考招生誌願填報及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衡南縣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直選生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縣招生學校工作的實際,普通高中可以招錄一定比例直選生。為了做好該項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雙向選擇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招生學校

衡南一中、衡南二中、衡南三中、衡南五中、衡南九中、清泉學校、大同中學、衡雲中學。

三、招生計劃、類別和範圍

衡南一中招錄直選生不超過500人;衡南二中招錄直選生不超過150人;衡南三中招錄直選生不超過10人;衡南五中招錄直選生不超過100人;衡南九中招錄直選生不超過10人;清泉學校不超過10人;大同中學招錄直選生不超過50人;衡雲中學招錄直選生不超過50人。

招生範圍均為衡南縣應屆優秀初中畢業生。

四、招生程序

1.學生報名。

有意向選報我縣普通高中學校的應屆優秀畢業學生由畢業學校匯總收集就學意向表交縣教育局。

2.考核錄取。

直選生的考核錄取。縣教育局根據學生就學意向、平時成績,參照2024年全縣初三教育質量抽測結果,確定考核預錄名單。凡預錄且與學校簽字確認的學生填報相應學校提前批直選生誌願。所有預錄的學生必須參加衡南縣中考,縣教育局結合考生中考成績,最終確定錄取名單。如各招生學校直選生計劃未完成,轉為統招文化批計劃錄取。

五、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學校要按計劃嚴格控製招生人數。

2.嚴禁各招生學校到各初中學校宣傳發動,不得擾亂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招生秩序。

3.招生學校製定直選生招生方案報縣教育局審批後實施。



衡南縣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直選生確認表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就讀學校誌願


畢業學校


學籍號


父  親


聯係電話


母  親


聯係電話


學生家長

意    見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考核情況






                      考核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招錄學校

意    見




         單位(蓋章)        校長(簽字):


                              年    月    日

基礎教育股

意      見




         單位(蓋章)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2024年衡南縣省示範性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計劃分配表

序號

學  校

定向生

計劃

序號

學  校

定向生計劃

1

三塘聯合學校星火中學

56

25

向陽聯合學校廖田學校

3

2

三塘聯合學校鬆山中學

4

26

向陽聯合學校向陽中學

15

3

三塘聯合學校蒸北中學

1

27

茶市聯合學校茶市中學

6

4

三塘聯合學校洲市學校

2

28

相市聯合學校上壁中學

2

5

三塘聯合學校大山學校

2

29

相市聯合學校相市學校

4

6

譚子山聯合學校譚子山中學

13

30

江口聯合學校江口中學

3

7

譚子山聯合學校京山學校

1

31

江口聯合學校九龍中學

2

8

泉湖鎮聯合學校泉湖中學

5

32

冠市聯合學校冠市中學

35

9

岐山聯合學校岐山中學

5

33

寶蓋聯合學校寶蓋中學

13

10

衡雲中學

45

34

寶蓋聯合學校樟樹中學

3

11

柞市聯合學校洪堰學校

1

35

衡南八中

10

12

柞市聯合學校柞市學校

2

36

花橋聯合學校接觀學校

1

13

茅市聯合學校茅市中學

8

37

花橋聯合學校川口學校

3

14

茅市聯合學校鬥山學校

1

38

鐵絲塘鎮聯合學校鐵絲塘中學

3

15

近尾洲聯合學校蒸市中學

4

39

洪山聯合學校雙林中學

46

16

栗江聯合學校栗江中學

6

40

洪山聯合學校古城中學

8

17

栗江聯合學校隆市中學

2

41

泉溪聯合學校泉溪中學

18

18

栗江聯合學校檀市學校

3

42

鹹塘聯合學校鹹塘學校

10

19

硫市聯合學校硫市中學

7

43

衡南一中雲集校區

182

20

車江聯合學校車江中學

39

44

華星學校

3

21

雲集聯合學校雲集中學

48

45

大同中學

45

22

雲集聯合學校雲市學校

8

46

北鬥星文華中學

5

23

鬆江聯合學校長嶺學校

3

47

衡南二中

15

24

鬆江聯合學校鬆江學校

4

48

衡南五中

15

小計

270

小計

450


附件3

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考生網上誌願填報表

報名號


學籍號


姓 名


畢業學校


普高

提前批

誌   願


普高文化批

第一誌願


第二誌願


第三誌願


第四誌願


第五誌願


第六誌願


考生簽名,以上誌願係本人自主選擇。


                           

簽字:                     年     月      日

考生監護人簽名,同意該生所填報誌願。


                           簽字:                     年     月      日

監護人聯係電話(可填寫多個):


畢業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誌願填報說明


填報誌願方式:普通高中招生實行網上誌願填報,分二個批次7個誌願,普高文化批所有誌願均為平行誌願。

平行誌願說明:同一批次誌願是平行關係,遵循"誌願優先、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按分數、誌願順序進行排序,依次投檔,一旦進檔,排序在後麵的誌願不再投檔。

考生在監護人的指導下自主在網上填報誌願。填報確認後打印紙質誌願表,由考生和監護人在誌願表上簽字。考生對自己簽字的誌願表負責,如果簽字確認後誌願表出現錯誤或誌願填報不當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此表一式三份,考生、學校、教育局各存一份。










附件4:

衡陽市軍人子女享受普通高中教育優待

實 施 細 則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原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和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軍區政治部《湖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政聯[2012]1號),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保障軍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嚴格規範優惠招生政策,全麵推進陽光招生,結合衡陽市實際,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優待對象

本實施細則所稱軍人子女,是指目前在衡陽市服役的現役軍人子女(含駐衡部隊的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或在外地服役但子女或其配偶戶籍屬於衡陽的現役軍人子女(含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

二、優待規定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時按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中考時按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3.平時榮獲三等功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表彰的現役軍人的子女。中考時按錄取分值3%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

4.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在公辦的普通高級中學學習期間免交學雜費,優先享受助學金等國家政策。

5.軍人因工作調動、生活基礎變更等,其子女需要轉學、借讀的,當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學校應當及時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安排到教育質量較好的普通高級中學就讀,不得收取國家和地方規定以外的其他費用。

三、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申請普通高中優待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填寫《衡陽市軍人子女初中升普通高中優待審批表》(見附表),向所在部隊提出書麵申請,並按審批表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將優待審批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衡陽警備區政治部核實,每年6月1日前統一提交到當地教育局中招辦審核,軍人子女享受優待情況應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四、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成立工作小組,定期收集匯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需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督查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落實情況。

2.嚴格審核材料。駐地部隊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本《細則》明確的條件範圍、標準幅度、辦理程序和時限要求,認真審核把關。凡不符合優待條件、弄虛作假獲得優待的,一經查實,取消該生優待資格的同時,從嚴查處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

3.公示審核結果。各地教育局應通過權威媒體對軍人子女初中升高中享受優待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其他說明

1.本細則所稱榮獲二等功、三等功、戰時榮獲三等功、被大軍區以上表彰等榮譽,均不含集體功和集體榮譽稱號。

2.本細則所稱烈士含所有被國家評定的烈士。

3.駐衡武裝警察部隊子女的教育優待,按照本辦法執行。

4.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細則為準。

5.若以後全市招生政策作調整,本細則作相應調整。







衡陽市軍人子女普通高中招生優待審批表

軍人子女基本情況

姓 名

 

性別

 

民族

 

出生

日期

 

全國

學籍號

 

身份

證號

 

畢業學校


戶籍

所在地


家庭詳

細住址


軍人基本情況

軍 人

姓 名

 

性別

 

聯係

方式

 

部 隊

駐 地


部隊職務級別


軍官

證號

 

軍人配偶基本情況

姓 名


工作

單位


聯係

方式


優待條件(在符合條件類型前方框內打√,每人僅選一項)

1類,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

2類,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3類,平時榮獲三等獎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表彰的現役軍人的子女;

其他類型軍人子女。

本人

申請










                     簽名:


                       年  月  日

軍人所在團級單位政治部門審核

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軍人所在師級單位政治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市警備區

政治部門審核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意見








                       (蓋章)

                       年  月  日


備注:

1.報考高中需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戶口簿(戶口簿不能體現業主和小孩關係時需提供小孩醫學出生證明)、軍官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和全國學籍證明。如果是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要提供獲獎證書,如果是烈士子女和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的原件備審,全套複印件備查。

2.此表一式三份,衡陽警備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本人各一份。

   3.此表於每年6月1日前交縣教育局。


附件5:


2024年衡南縣少數民族、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優惠加分申請表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畢 業 學 校


學籍號


優惠加分類別

(證明材料附後)


畢業學校

意    見

                                       




             單位(蓋章)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基礎教育股意見





單位(蓋章)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1、原件附後(少數民族及僑屬憑戶口薄及公安部門戶籍證明)。

2、所有證明材料要複印一份,審核結束後,原件由學校返還給學生,複印件留縣教育局中招辦存檔。

3、此表於6月1日前交教育局。



附件6:

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招生優惠加分考生匯總公示表


學校:         第  頁共  頁


編號

學籍號

姓名

優 惠 項 目                                                        

優惠分值

備注









 

 

 

 

 

 


 

 

 

 

 

 


 

 

 

 

 

 


 

 

 

 

 

 


 

 

 

 

 

 


 

 

 

 

 

 


 

 

 

 

 

 


 

 

 

 

 

 


 

 

 

 

 

 


 

 

 

 

 

 


 

 

 

 

 

 


 

 

 

 

 

 


填表人:         審核單位蓋章:         審核人:


年  月  日                               


注:此表要求交一份電子稿,一份打印公示稿。



附件7:


2024年衡南縣中考招生誌願填報及錄取工作

實 施 辦 法


根據《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為做好2024年衡南縣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2024年中考實施網上填報誌願和網上錄取。網上填報誌願的目的是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更真實、準確反映考生升學意願,同時提高招生工作效率。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特製定本實施辦法。

一、誌願填報工作

(一)誌願填報對象

衡南縣初中學校在籍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登錄衡陽市中小學招生與考試信息網(http:∥zsks.hhyedu. com.cn)進行網上注冊、填報誌願學校。

(二)誌願填報方式

原則上采取學生自由獨立網上填報的方式,在信息技術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在學校組織的網點填報。

(三)誌願設置批次

普通高中學校誌願按錄取批次分為二批次,即提前批、普高文化批。提前批誌願是指直選生、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特長生誌願;普高文化批誌願包括省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誌願、市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誌願、一般普通高中學校誌願。

(四)誌願填報流程

1.初中學校要在中考前安排3個以上課時的"職業生涯規劃"指導課,幫助學生做好適合自身發展的選擇,正確引導初中畢業生合理分流,同時充分尊重考生填報誌願的權利。

2.6月1日至6月5日,每位初中畢業生在監護人的指導下可登錄衡陽市中小學招生與考試信息網(http:∥zsks.hhyedu. com.cn)自主填報誌願(樣式見高中招生方案附件四)。已預錄的直選生和特長生以及有意就讀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的學生需要填報提前批誌願;所有參考學生都需填報普通高中文化批誌原,文化批誌願有6個,誌願為平行誌願。沒有填報誌願的學生不予錄取。誌願確認後,學生打印紙質誌願表一式三份(考生、學校、教育局各存一份),由學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後交學校,6月12日前由學校統一報縣教育局備案。誌願經確認上報後不能更改,各考生及家長要對所填報誌願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對考生填報誌願的指導與培訓,嚴禁任何學校和個人限製和強迫學生選報誌願。

二、招生錄取工作

1.全縣統一錄取時間,統一數據平台管理。全縣各學校分類別分批次錄取,依次為提前批、普通高中文化批。沒有填報誌願的考生一律不能錄取。

2. 提前批次錄取

直選生、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特長生參加提前批次錄取。除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外參加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必須通過相關測試或資格審查且家校雙方確認,參與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必須填報提前錄取誌願。被提前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後續錄取,未錄取的考生按其誌願參加後續普通文化生錄取。

①直選生。直選生納入提前批錄取,招生學校在5月27日前將家長與校方簽字確認的預錄名單上交縣教育局。

②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根據學生誌願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進行錄取。如果錄滿110人時最後一名學生的成績高於846分,那麽該名學生中考成績為日語班最低控製線;如果填報衡南縣第五中學日語班的學生,中考成績在846分以上(含846分)沒有達到110人,那麽日語班最低控製線為846分,未錄滿的計劃轉入統招文化批次錄取。

③特長生。音樂、體育、美術特長生錄取工作實行總量控製,計劃到校,根據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相結合劃線錄取。特長測試由縣教育局體衛股組織實施。體衛股將參加專業測試的特長生專業測試成績和預錄名單在5月30日前上送縣教育局中招辦。中招辦結合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專業成績按比例折算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正式錄取、注冊。

3.普通高中文化批次的錄取

普通高中文化生錄取以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成績(滿分1040分)、綜合素質評定等第和考生誌願作為錄取依據。利用中招招生係統,根據誌願優先、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綜合素質評定達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錄取普通高中學校的資格。

普通高中文化批次錄取先錄取衡南一中定向生,根據《湖南省教育綜合改革方案(2015-2020)》湘政發[2015]45號文件要求,參照初中學校辦學水平等因素,省示範性高中學校衡南一中將720個招生計劃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按考生誌願、學業成績在定向招生學校擇優錄取(定向錄取資格第一誌願填報衡南縣一中、各考試科目成績全部合格、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等第且三年學籍無異動)。具體分配計劃詳見《2024年衡南縣省示範高中(衡南一中)定向招生計劃分配表》(附件2)。

4.普通高中招生要嚴格執行縣教育局製定的招生計劃,嚴格執行全縣統一劃定的錄取分數線,任何學校不能接收非本校錄取的考生。  

5.本實施辦法解釋權屬衡南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