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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人注意!即日起全麵整治

發布時間: 2024-04-29 17:51:21
來源:智慧衡南  訪問數:

關於在全縣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專項行動的通告


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製亡人火災事故多發勢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經研究,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專項行動,著力整治占堵消防通道、封閉安全出口、違規設置防盜窗(網)、廣告牌等問題。現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人員密集場所從即日起至6月底全麵排查並全部拆除整治到位,其他場所於2025年12月底整治到位。

二、整治範圍

全縣所有公共場所,重點突出以下三類場所:

(一)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排查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業綜合體、醫院、寄宿製學校、養老院、旅遊場所、兒童福利院、經營性自建房等。

(二)多業態混合生產經營場所。重點排查集餐飲、住宿、娛樂、商業、倉儲、文化、體育、培訓、托管等多業態多功能於一體的經營場所,分租、轉租形成生產、儲存多種功能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

(三)"九小場所"。包括小型學校幼兒園、小型醫療機構、小商店、小餐飲、小旅店、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生產加工企業等場所。

三、整治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28條規定(節選):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建築防火通用規範》(GB55037-2022)2.2.3規定(節選):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築和甲類廠房可不設置消防救援口外,在建築的外牆上應設置便於消防救援人員出入的消防救援口。

四、注意事項

各社會單位、業主及市場經營者應切實履行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主體責任,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拆除防盜窗(網)、廣告牌(店招)等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清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對於違法行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60條規定,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製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衡南縣消防安全委員會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