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部門決算說明

   第一部分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概況  

 

一、部門職能職責

(一)負責建立全縣環境保護基本製度。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環境保護規劃、規章製度並監督實施;參與編製全縣主體功能區劃,組織編製全縣環境功能區劃,全縣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全縣重點區域、流域汙染防治規劃和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水、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核與輻射、機動車排氣等汙染防治專項環境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二)負責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管理製度。結合本縣實際,建立健全排汙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排汙收費、總量控製、汙染減排、區域限批、企業環境保護責任製、環境保護目標管理責任製等環境保護管理製度,並組織、監督實施。

(三)負責環境汙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輻射放射等各類汙染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與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機動車排氣汙染。

(四)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編製全縣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複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工作監督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的保護和環境管理。參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會同相關部門監督管理生態環境安全,組織、指導生態係列創建工作。

(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核與輻射環境監管以及全縣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核與輻射安全政策、規劃、標準。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汙染防治。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的監督管理。對核材料的管製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管理工作。組織全縣環境監測網絡規劃和建設,優化環境監測點位的設置,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汙染源監督性監測,加強監測數據管理,建立環境監測數據共享機製;組織對全縣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會同和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環境與健康監測、調查和風險評估製度。

(七)負責全縣環境保護行政執法監管。組織實施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製度,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規範和監督全縣環境保護執法工作,監督環境保護執法行為,負責對各類環境保護責任主體履行環境保護義務進行稽查。

(八)負責環境應急和汙染事故糾紛處理。負責編製全縣環境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相關汙染企業依法編製本企業環境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指導、協調處理全市環境汙染事故和糾紛。

(九)負責全縣環境保護經濟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提出全縣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協助做好全縣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建立健全全縣企事業環境行為信用體係。

(十)開展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係建設;組織縣級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的鑒定、交流與推廣。提出全縣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交流中有關問題的建議,開展對外環境保護信息交流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環境保護事務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和協調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二)負責全縣環境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編製並發布全縣環境質量狀況報告、重點汙染源監督性監測報告,發布重大環境事件處理處置情況信息,推動環境政務信息公開,指導並監督重點汙染企業環境信息公開。

(十三)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製。受縣人民政府委托,將全縣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縣直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相關企業,實行目標管理,並對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十四)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是獨立核算的全額事業單位。

 

第二部分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部門決算表公開情況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收入總計2026.43萬元(其中上年結餘19.73萬元),較上年收入總計增加308.66萬元,2018年支出總計2026.43萬元,較上年支出總計增加328.39萬,主要原因是節能環保支出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收入總計2026.4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2006.7萬元,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19.73萬元。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支出總計2026.43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3.58 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23.96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750.3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0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4.85萬元,其他支出19.73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說明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人員經費支出合計:1222.79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07.6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13萬元公用經費支出合計:201.45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201.45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支出總計13.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元;公務用車購置0元;公務用車運維費11.23萬元;公務接待費2.37萬元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部門核撥給單位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六、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即事業單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後,按國家規定提取、用於彌補以後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結餘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餘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餘: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省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衡南縣環境保護局.XLS